离婚声明书格式模板

时间:2025-09-26 19:39:00 实用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证明材料常常被使用,它是由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出具的,旨在确认证明人的身份、经历或事件的真实性。在撰写证明时需要关注一些关键问题。以下是离婚声明书的格式模板,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声明书格式模板 篇1

  一、单身证明怎么开?

  1、如何办理单身证明

  需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2张二寸照片,在本辖区婚登处直接开具。

  2、能否委托办理单身证明?

  委托人需写委托书并在委托人所在城市公证处公证(委托书上需说明委托人的婚姻状况,例如:未婚离异),由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2寸照片、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前来办理。(一共6样东西)

  4、军人如何开具单身证明?

  答:由本人携带军官证、身份证原件,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2张2寸照片到部队所属地的婚登处开具。

  二、开单身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其他材料

  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正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按揭贷款的单身证明必须由民政部门开具。

  三、开单身证明的条件

  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公民可以开单身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要未婚证明。

  四、单身证明的格式

  单身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未婚,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系本公司员工。

  特此证明!

  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离婚声明书格式模板 篇2

  兹证明__________,未婚,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系本公司员工,单身证明怎么写。

  特此证明!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声明书格式模板 篇3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甲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乙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xx)浙甬民二终字第某某号民事判决,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事由:

  1、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2、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再审请求事项:

  撤销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xx)浙甬民二终字第某某号民事判决,判令再审被申请人赔偿再审申请人意外伤害保险金某某元。

  事实与理由:

  第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二审判决认定申请人已收到保险合同条款缺乏证据证明,且与相关证据相矛盾。

  xx年2月13日,乙与再审被申请人签订第二份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一审判决认为,该保险合同为卡折式,集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单、保险费收据于一体,再审申请人提供的该保险合同第四联(即保险单正本兼保险费收据联)背面即为保险条款的内容,据此可认定再审申请人已收到该保险合同的相关保险条款。二审判决对此亦予确认。再审申请人认为上述认定缺乏证据证明,理由如下:

  首先,据证人李某陈述,再审被申请人的保险代理人谢某在向乙推销保险时“没有出示过保险条款,没有说过保险条款的内容”。可见,乙及李某在合同订立当天根本没见过保险合同条款。其次,即便是在谢某的证言里也找不到她将保险合同条款交给乙的内容。考虑到谢某是再审被申请人的保险代理人,她所作的证言应当不会损害再审被申请人的利益。尽管她与再审被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但其陈述中包含的没有将保险条款交给乙的内容应当是可信的。

  再次,再审被申请人无法举证证明向再审申请人提供过保险条款,哪怕是第一次订立保险合同时提供过条款的证据也无法提供,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继而,即使进行推定,现有证据也不必然能够推定出再审申请人已经收到保险合同条款。只要仔细查看再审被申请人提供的保险合同原件,就不难发现第四联与保险合同条款之间有明显的粘贴与装订痕迹,说明第四联曾经与其他文件(可能是再审被申请人主张的保险合同条款,也可能不是)装订在一起,但不能得出再审被申请人已经将这些文件与保险单一起交给再审申请人的结论。由于现有保险公司的运作特点是保险公司聘用保险代理人推销保险(本案即属于该模式),考虑到在司法实务中,往往存在着保险代理人并未将完整的条款在销售时交给客户的情形,因此不能排除谢某由于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为了便于推销保险故意隐瞒合同条款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再审申请人申请理赔时将第四联原件交予谢某后,谢某再将第四联粘贴在保险合同条款上的可能性。

  综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前提是其向投保人出示、交付完整的保险合同条款,如果连这一物质载体也没有,凭空何谈说明?因此,二审判决的上述推定完全没有事实基础,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二审判决认定再审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显然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意见相冲突。

  《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主要分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两层含义。

  ①提示义务指在对免责条款的设置上,保险人要在投保单、保险单等保险凭证上达到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程度。这就要求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内容本身作显著标志(如字体加粗、加大、相异颜色等),对全部免责条款及对条款的说明内容集中单独印刷,并对此附有“投保人声明”,或附有单独制作的“投保人声明书”。

  观本案,保险单“声明”栏中的文字未作任何字体加粗、加大等显著化处理,将其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栏的文字相比较,在印刷上毫无区别之处,根本不能达到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程度。反观“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免赔额”、“给付比例”、“保险费”栏相关内容的字体倒是作了加黑、加大处理。显然在制订格式合同文本时,再审申请人的利益与再审被申请人的利益就是不对等的。再审被申请人一味追求自身的利益,破坏了合同的利益平衡,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再审申请人的利益自然得不到重视。

  而对于免责条款内容的提示,也仅仅是对“责任免除”这四个字作了加黑处理,并未对其下列举的具体免责情形进行加黑处理,也就是说没有对免责条款内容本身作出显著提示。况且,在对“保险责任”和“索赔须知”8个字也做同样加黑处理后,“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索赔须知”三者的具体内容从印刷上观察毫无二致,均未采取任何显著标示,无法使免责条款部分的内容突出地显示出来,一般人根本不会留意,自然也就达不到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程度。既然免责条款未作提示,也不能引起投保人的注意,依法不产生效力。再审被申请人自然不能援引该条款拒绝理赔。

  ②针对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般要求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或者由投保人在“投保人声明”或单独制作的“投保人声明书”上签字确认并同时表示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均已明了。

  观本案,再审被申请人从未通过任何方式向乙做出过针对免责条款的任何说明。而免责条款本身不能证明再审被申请人履行了说明义务。在此情况下,不能仅凭乙在“声明”栏的一个签名就冒然认定再审被申请人已经履行说明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已经对此做了明确的表态。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章条文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xx年版,第110页);尤其考虑签名具有当事人确认保险合同成立的效力,更加不能赋予其额外的含义。

  2、二审判决认定乙平时以肇事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交通工具不能对抗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明显与保险法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

  保险合同作为最大诚信合同,诚信是它的灵魂所在。乙与再审被申请人订立合同的时间分别为xx年1月7日和xx年2月13日。乙购买涉案电动三轮车的时间是xx年2月17日。购买第二份保险时,乙已经使用电动三轮车将近一年时间,根据村委会的证明可以证实乙和谢某平时联系密切,而谢某在庭审中也承认自己和乙很早就认识。结合李某的证言也证实谢某不仅知道乙使用无牌电动三轮车,而且承诺骑车出事故是可以获得理赔的。这一系列的证据已经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再审被申请人对乙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的事实是明知的。既然明知乙长期无证驾驶,且电动三轮车是她必不可少的谋生工具,那么再审被申请人就应当预见到保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应及时明确告知乙相应后果,并采取相应减损措施,这是再审被申请人的法定义务。但再审被申请人放弃通过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等措施来控制风险,长期默认被保险人的'无证驾驶行为,应当视为再审被申请人放弃了合同解除权及免责抗辩权,构成弃权。而再审被申请人向乙承诺骑车发生事故可以获得理赔,待事故发生后又拒绝理赔,又违背了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构成反言。基于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本案中被保险人的死亡是多种原因力共同作用下的结果。无证驾驶并不必然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可以适用比例因果关系进行赔付。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乙与王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过错均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其中乙的违法行为和过错作用较大,王晨的违法行为和过错作用较小。可见,导致乙死亡是事故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区别只是作用力大小不同而已。其次,乙的违法过错行为包括: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2、所驾机动车未经登记;3、上道路时未确认安全;4、操控不当。可见,无证驾驶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不是唯一的原因。而无证驾驶免责条款的本意是:无证驾驶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并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唯一原因时,保险人方可免责。

  再次,依据交通事故询问笔录,可以证实事发当时天气状况恶劣、地形复杂、王某疲劳驾驶等这些因素也是引起事故发生的诱因。

  依据公平原则,对多个原因造成保险事故的损失,应确定承保原因与非承保原因对损害造成的原因力的比例,判断承保原因对损害所起作用的比例大小,进而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从本案看,既有被保险人无证驾驶的行为,又有被保险人未确认安全操控不当的行为,期间还有事故另一方过错行为的介入。三者中,无证驾驶是除外责任,后两者是保险责任。保险事故由于多种原因(既有保险责任又有除外责任)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再审被申请人应当赔偿损失,至少也应当承担属于保险责任部分的损失。 4、再审被申请人不能主张适当减轻明确说明义务的标准。虽然本案因乙两次签订同类保险合同,但不可以适当减轻再审被申请人的说明义务标准。

  首先,减轻不等于免除。能否“适当减轻”应当考虑保险人之前是否有过履行说明义务的情节。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再审被申请人在签订第一次合同时履行了说明义务。

  其次,“适当减轻”不应适用于保险人事先明知被保险人正处于免责条件中的情况。原因是降低说明义务的标准应当适用于保险人不知被保险人有违反免责条款约定的状态下,保险人主观上应当是善意的、不知情的,否则会助长保险人逃避责任的风气。 5、通过本案折射出的现实困境并参照类似判例的精神,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本案的电动三轮车是严格按照《电动三轮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344-xx)生产,可以合法销售,也未被现行法律法规所禁止。该车虽被交管部门定性为机动车,却未实行牌证照管理且事实上也不能够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该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被定性为无证驾驶,即便投保也得不到理赔。出于对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保护,各地法院作出的类似判决或将无证驾驶行为纳入行政管理范畴,或将电动车有实行牌证照管理并事实上能够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举证责任交由保险人承担,均依法判决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再审申请人甲父母双亡,乙系甲外公,年迈体弱,老伴早已过世,且两人生活条件极其贫困,甚至无力缴纳诉讼费用。司法应当在个案中体现出对人性的关怀。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判决,重新审理本案,公正判决,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xxx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甲、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离婚声明书格式模板 篇4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xxxx,女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xx,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xx,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xx,男申请再审人xxxxxx与被申请人xxxxxx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5日作出的(20xx)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20xx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xx)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

  2、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20xx)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3、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

  4、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特申请再审。

  (3)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申请再审人xxxxxx对被申请人xxxxxx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申请再审人xxxxxx与被申请人xxxxxx20xx年起开始分居,对其债务不知晓,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因此对于其借款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属于xxxxxx的个人债务,申请再审人xxxxxx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具体理由如下:

  被申请人xxxxxx与被申请人xxxxxx之间的债务属于债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据申请再审人xxxxxx在一审、二审中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再审被申请人xxxxxx与再审被申请人xxxxxx之间债务存在行为。被申请人xxxxxx已偿还的债务是属于本金还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项极大可能是利息,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xxxxxx不应该承担被申请人xxxxxx与被申请人xxxxxx之间的债务偿还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离婚声明书格式模板 篇5

  申请人:小王,男,1969年1月19日生,汉族,原上海宝冶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工。住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大苏15号,邮编20xx08,电话66012775

  被申请人:上海宝冶工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宝冶公司),注册地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300弄1号4—177室,经营地上海宝山区盘古路895号,法定代表人赵新道,副总经理,邮编20xx00,单位电话36213987

  原审法院及已生效判决书案号:一审宝山区人民法院(20xx)宝民一(民)初字第2632号;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498号;申请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xx)沪高民一(民)申字第872号。申请再审事由:

  原审(一审、二审)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不公。申请人不服原审判决,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请求:

  1、请求改判支持小王要求宝冶公司承担社保机构不予报销的医疗费6971.52元外配急用药及材料费4058.35元,高压氧舱治疗费38400元及高压氧治疗期间的护理费23400元(含二次手术后三个月)伙食补贴费10395元,交通费15968元,给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前的停工留薪期7个月的工资11089.26元,共110282.13元。

  2、改判支持小王要求宝冶公司承担工伤继续治疗费至工伤医疗终结。

  3、改判支持小王因支付诉讼代理人的误工费及交通费1000元及原审二级诉讼费20元。

  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故意回避重要事实,隐瞒真相,申请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所谓“查明事实”。

  (1)、小王于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进行高压氧舱治疗是基于手术后股骨头坏死的特殊情形所必要的治疗,有主治的市六医院医生的医嘱处方和因市六医院无此设备而指定到配合协助的医疗部门,并有收治医疗单位的证明,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的指示及单位主管看望时的同意,又是在停工留薪治疗期内。原审并未查清要点。

  (2)、小王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是指在高压氧舱康复治疗期间所产生的那部分,并不包括在双方曾经协议过的手术住院范围之内,并不重复,而是未达成协议的部分。(有可计算的住院日期及代理人朱连琴在协议书签名时特别注明上可以查证),原审故意混淆。

  (3)、小王在工伤手术后三年因旧伤处股骨头坏死而于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月14日重新住院再次手术是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事实,原审不肯查明。被申请人宝冶公司不但不予申报小王工伤复发认定手续,反而于20xx年12月5日(治疗住院期间)反而违约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恶意阻止小王本人申报工伤复发,中止社保(证据有第二次手术住院的市六医院、市八医院出院小结,违法退工单20xx年12月5日),而原审对此事关待遇责任的基本事实只字不提。

  (4)、宝冶公司于20xx年3月20日决定20xx年3月7日起第二次退工并终止劳动合同,然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是在20xx年9月12日付给小王,且未经协商一致。原审故意隐瞒,(证据有经济补偿协议书,终止劳动合同给付一次性补助金在内的建行存款凭条)

  (5)、小王至今仍在工伤医疗期间,一次性医疗补助费不是小王自愿接受的,未经协商一致,未经签收,(证据有疾病证明单,未经签字的经济补偿协议书),原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二)、原审在认定上脱离事实,颠倒是非,规避法律,混淆责任。

  (1)、小王主张的经社保机构核定不予社保基金报销的6971.52元医疗费及社保机构不予核定的工伤手术医疗时急用外配药材料费4058.35元和因非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发票而不予核定的高压氧舱治疗费38400元均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工伤医疗必须支付的费用。宝冶公司是负有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的责任单位,虽然在此期间,宝冶公司已为小王投保社保,但在社保可报范围之外的合理的必要的医疗费用,宝冶公司责无旁贷。原判认为“于法无据”是不对的,那么这部分工伤医疗费用要由工伤职工小王自负的法律依据何在呢?申请人认为具体发条上的不详的漏洞,并不能成为宝冶公司推脱责任的借口。“公平”是民法的.基本准则,原审恰却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原则。(2)、原审隐瞒了“协议书”上小王代理人朱连琴所签“高压氧没提供”的特别注明和按实际时日可以推算得出高压氧舱治疗阶段所产生的护理费、伙食补贴费、交通费并不包括在协议范围之内的事实。原审混称“协议履行完毕”,而不支持小王主张在高压氧舱治疗期间应得的护理费、伙食费和交通费,显属偏袒不公。

  (3)、小王主张20xx年3月至9月七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11089.26元是基于宝冶公司违反《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并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规定的待遇”,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人员接受工伤治疗,原工资待遇不变”。申请人有“存款凭单”证明该补助金是在20xx年9月12日给付的,尽管宝冶公司在20xx年3月已经宣布终止劳动关系,但在其未履行给付就业补助金的情况下,违反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程序,凭空宣布终止劳动关系起至实际给付就业补助金之前的七个月期间,工伤人员懒以维持生活的工薪待遇怎能落空。申请人认为在经济补偿未解决落空之前,劳动关系视同存在,小王在未享受就业补助金前的医疗期间当然有权主张留薪工资,宝冶公司仍应按合同补给留薪工资至实际给付就业补助金为止。原审只强调劳动关系终止而忽视就业补助金支付日期而断定“于法无据”是片面的,更何况小王尚在工伤复发医疗期间,经济补偿协议也未经同意。

  (4)、小王主张的“劳动关系终止”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理由有六:其一,是宝冶公司在小王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事实发生后不予和不让申报工伤复发认定手续。其二,是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给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经协商一致,未经签字,并非自愿接受。其三,工伤治疗仍在继续,一次性医疗补助费1万多元钱远不足以支付未来所需的医疗费用。其四,是在工伤病情尚未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催逼诱骗小王作伤残鉴定。其五,宝冶公司在小王工伤治疗过程中退掉社保。其六,宝冶公司与小王终止的是20xx年12月5日重新招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而不是20xx年8月1日招工合同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据见经济补偿协议中半个月的补偿金)。

  (5)、本案纠纷因宝冶公司拒付待遇而起,小王因工残疾,无可亲临诉求,只能委托代理,原审即已部分支持,小王因支付代理人误工费、交通费而要求宝冶公司补偿1000元,符合过错责任原则。原审将其篡改为“小王主张因诉讼发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而又断定“于法无据”,实属篡改事实,混淆责任。

  综上所述,原审事实不清,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判决不公。小王申请再审纠正,支持诉请。

  最高人民法院

  邮寄附有关证据

  申请再审人:小王

  申请日期:20xx年7月7日

离婚声明书格式模板 篇6

  一、授信项目提要

  授信方案:(金额、分额度明细、用途、期限、利率/保证金比例、担保方式、还款方式、集团客户额度切分、支付方式和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等)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股东结构

  (1)、股东结构图

  (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追溯至实际控制人)

  (2)、申请人历史沿革、主要股东背景情况

  (3)、申请人治理机制

  (企业在资金、采购、销售、人员方面的管理机制以及资金、业务运作模式)

  2、组织结构图

  (主要关联方及下属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及信誉状况)

  3、管理层及员工结构情况

  (1)、管理层素质履历

  管理层领导者(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素质、经验、诚信度、道德水准与法律观念介绍

  (2)、员工结构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人数、学历水平及结构稳定性)

  4、办公或经营场所情况(办公或经营场所所在地、自有还是租赁、面积、价值、租金、期限等)

  5、申请人行业简要分析

  (1)、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申请人所处行业的影响

  (2)、行业关键要素

  (3)、行业地位

  三、申请人经营情况

  1、主要生产要素及施工条件

  (1)、办公场所、施工设备及环保情况

  (2)、建设立项情况(若无可以不写)

  (3)、施工资质、项目承包施工模式等情况

  (4)、国家产业政策的特殊规定

  (申请人生产条件及资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殊规定的要求)

  2、施工能力

  (1)、以往施工规模、承建项目质量

  (2)、申请人施工项目承揽能力、主要承包项目类型

  (3)、在全国的市场份额、在区域内市场份额表2—主要承包项目结构统计年度:

  3、成本

  (1)、成本结构及变动情况表3—主要成本构成

  (2)、项目分包情况表4—项目分包商表5—存货结构统计年度:

  统计年度:

  (3)、关联交易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重

  (4)、申请人的市场拓展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渠道、政策、管理方式等)

  6、经营循环的简要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平均一个循环周期需要多长时间)

  7、申请人未来一年的经营计划

  (1)、经营计划

  (2)、可能影响经营成果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8、申请人的经营优势和劣势

  (1)、主要竞争品牌或竞争对手

  (2)、申请人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9、申请人非主营业务情况

  四、申请人财务状况

  1、财务报表合规性

  (是否经审计、审计机构资质,财务合规性、财务制度与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2、财务报表概况

  3、分析占比较高、波动较大的财务数据

  (1)、资产类

  ①、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或质押存单)存款;是否存在投机性短期投资;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

  兑汇票的占比,关注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分布;存货结构,是否存在囤积商品、产成品积压等情况,是否合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已经设定抵/质押;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的帐龄分布,债务人的集中程度,是否存在长期收不回的款项,是否合理计提坏账准备,并关注是否存在股东占压申请人资金情况,如果应收或其他应收帐款余额占总资产比例超过10%,则需填列下表(至少填列前五名债务人)。

  限公司,集团占70股份,原厂管理人员占30股份。新的公司按承债方式以净资产为受让价格依据,受让驱动桥厂整体资产。新公司成立后,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宁波集团股分有限公司应出资700万元(实际出资为913万元,其中213万元为借给其他股东对江西省XX驱动桥有限公司(筹)的投资款。),占注册资本的70;付樟青应出资100万元(实际出资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张凤仪应出资55万元(实际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席腊如应出资40万元(实际出资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刘剑敏应出资15万元(实际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严告牙应出资90万元(实际出资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资本金全部到位。法人代表周辞美,职工68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8人。厂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2.企业生产情况

  江西XX驱动桥有限公司,为机械部专业化生产工程机械驱动桥的定点厂。企业主导产品“奔驰”牌驱动桥主要配套于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叉车等工程机械领域,产品性能价格比合理,现已拥有7大系列90多个变形产品,年产各类工程机械驱动桥7000台套,其中ZL20和ZL15、ZL30B驱动桥分别为部优和省优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分为两大块,一块是装载机驱动桥,产品型号为ZL15、ZL30、ZL40、ZL50,其占全国销售市场的25左右;一块是压路机驱动桥,产品型号为50系列、75系列,该产品占全国销售市场的50左右。

  3.管理者素质

  公司领导班子共7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经理助理1人,工会主席1人,监事会人员1人,集团外派管理人员1人,拥有高级职称4人,班子政治坚定,团结一致,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烈的改革和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领导决策水平,总经理付樟清,为原XX驱动桥厂厂长(高级工程师),从事驱动桥生产近20年,专业水平较强。该同志品行良好,清政廉洁,吃苦耐劳,有一定的个人魅力。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情况:

  随着国家加大基础建设力度以来,2000年到至今,公司不断进行技改,加大生产力度,其产品还是出现供不应求现象,2000年销售收入为3900万元,2000年销售收入为4700万元,2000年销售收入为7200万元,2000年销售收入为10072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0.5,53.19,39.89.2000年公司利润总额为净利润为2.4万元,2000年公司净利润为2.5万元,2000年公司净利润为25万元,2000年公司净利润为242万元。公司前三年净利润增长缓慢,主要原因企业核销了许多历史呆账所至。

  企业生产一般为订量生产,每年初工程机械车辆生产厂家对其签订全年的驱动桥需求量的订单。公司一般销售旺季为2-3季度,但近几年,由于产品供不应求,故反应在销售季节性上不强。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工程机械车辆生产厂家,中间不经过销售商,业务周期一般为2个月左右。主要供货为: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林业机械厂、郑州工程机械厂、黄河工程机械厂、厦门工程机械综合厂、常州市工程机械厂、南方液压工程机械厂、朝阳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程机械厂、天津市政工程机械厂、上海城建机械厂、三明重型机器厂、洛阳建筑机械厂等;与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湖南等大型工程机械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往来和协作关系。企业发展呈强劲增长态势;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用于工程机械驱动桥的市场空间巨大。

  三、借款人财务状况

  1.该公司最近三年一览表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栏目

  2000年底

  2000年底

  2000年底

  2000年

  资产总额

  6412

  5762

  5768

  6514

  负债总额

  4479

  3955

  4122

  4399

  其中:短期借款

  1825

  1820

  1800

  2950

  长期借款

  资产负债率

  69.85

  68.64

  71.46

  64.75

  流动比率

  142

  157.83

  148.25

  90.06

  速动比率

  85.65

  101.87

离婚声明书格式模板 篇7

  X月X日,XXX向我社申请抵押贷款XX万元,我社受理后,于2000年X月X日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及家庭情况

  借款申请人:XXX,男,现年X岁,身份证号:522424XXXXXXXX,主要在XX县XX路从事XX经营,其妻,XXX,身份证号:522424XXXXXXX,该户无不良贷款记录,无不良嗜好。借款人主体资格合法

  二、申请借款情况

  借款申请人于2000年X月X日向我社申请借款XX万元,用于经营XX周转,经调查该户在XX,由于XX,成本提高,造成该户自有资金不足,从XXX出具该户收入证明可以看出,该户借款用途真实,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主体合法。

  三、借款人资信情况

  借款人XXX信誉较好,没有不良借款记录,勤劳节俭,守信用,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借款人资信情况良好。借款申请的主体资格合法。该户与我社有长期业务往来,能按时还本付息,资信状况良好。

  四、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分析

  借款人XXX从事电煤运输,根据其在XX开据的收入证明该户在2000年工资及家庭运输收入XX万元,借款人自愿用自己的经营、工资收入作还款来源,借款人申请金额为XX万元,期限为XX个月,经测算该户12个月基本收入为XX万元,扣除该户一家支出,约结余XX万元,但其另有奖金及提成不算在其中,在借款到期后,该户需支付利息XX万元,借款偿还不会存在风险,另此抵押物已在XX房管局抵押登记,由于该抵押物座落地段繁华,在借款不能偿还的情况下,抵押物易变现。更进一步缩小贷款风险。

  五、借款存在的风险分析

  通过对该笔借款的调查分析,此款用于XX经营使用,其家庭收入相对比较稳定,贷款风险较小,能在24个月之内归还借款。只要认真做好贷后跟踪检查,贷款风险是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

  六、抵押物风险分析

  抵押物是位于XX县XX小区,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金沙县评估事务所评估价格XX万元,评估单价为XX元,从目前市场房价看符合金沙县房产市场价格,和我社内部估价相符,据当前金沙房价预测,房屋价格仍呈现平衡上升趋势,鉴于房管局对此抵押物的评估,预计在近24个月内不会存在较大的`下跌,房屋坐落地段较好,房屋产权清晰,未出租给他人使用,无任何产权纠纷,该房屋按照房屋抵押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在抵押过程中我社信贷员全程参与,所以房屋抵押合法有效,即使贷款不能偿还的情况下,抵押物变现容易,对我社信贷资产不会存在损失。

  七、信贷员经过调查得出结论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借款用途合规,且提供资料齐全并真实,因此同意蒋中楷办理抵押贷款XX万元,期限XX个月,利率XX‰.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