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合同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加,签订合同成为避免争端的有效方式。那么,如何撰写合法的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共2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__市__小区_号楼_单元___室,包括___号地下室。
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脸盆、座便器、洗脸盆、防盗网、暖气片、防盗门)等设施明细。
第二条房屋租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
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4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房屋情况
1、房屋位置:房屋间数:房屋面积:房屋证件:
2、房屋证件号:
第二章、承租用途
3、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承租期限
4、承租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拖欠租金达十天的.。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5、租金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6、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以__________为一期缴纳租金。
2、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____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第五章、定金
8、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_将转为租金。
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即______以弥补乙方之损失。
10、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_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第六章、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12、甲方未按时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负责赔偿
13、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第七章、不可抗力
14、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15、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九章、合同的补充
16、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身份证地址: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地址: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元整,每月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____支付,每月 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_____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赔偿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损失
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6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内的一间__________。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按年付款_______元。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必须交清欠费。
四、本协议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合法使用。
二、房屋租赁时间暂定为____年,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停租或退租必须提前____个月通知对方。房租交纳每月__交或__年__缴。具房租交纳以甲方开出收款单据为准。
三、____间租金为每月为____人民币___元整,在____年__月_日起生效。租金在租赁房屋期内不变。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进行改装修、增减设备等,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五、租赁期间房屋水电、门窗、屋面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费实用实交,每度电为__元计算。水费为__元一吨。水、电计费由起租当天双方看表记数为准。水、电费用每月__交。
六、租赁期满乙方将房屋按期归还甲方,逾期__天应向甲方支付原租金__倍的违约金。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日 _____年___月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8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坚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三、楼道玻璃坚持清洁、透明。
四、小区内墙、柱、门等无广告纸。
五、楼后空中要坚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修建渣滓要及时清算。
六、小区内有其它休息也要参与,同时要保证本职任务及时完成。
七、推灰人员必需坚持渣滓车清洁,每周必需彻底洗刷一次。
八、渣滓车停放点周围要坚持洁净,空中有污垢或油渍要及时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需严厉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公用部位运用和卫生制度
小区公用部位即楼道、楼区公共路途、花坛空地等,是归居民公共一切的,同时也是小区树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坚持公用部位在公共运用中的整洁、完整,为小区居民发明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公共楼道的清洁
1、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物品。
2、楼道走廊内坚持清洁、无废纸、废物、痰迹等。
二、楼区内公共路途、公共设备的运用
1、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运用部位违章私搭乱建。
2、不得在公共运用部位乱贴乱画。
3、不得在渣滓箱外、果皮箱外等处乱扔乱掉。
4、不得对公共配套设备停止破坏。
三、公共部位的花坛、绿地等的运用
1、不得破坏花坛、蹂躏草坪。
2、不得乱砍乱伐,攀折树木、花草。
3、坚持花坛、绿地的整洁,不得乱扔、乱倒物品入公共绿地,
四、小区居民要共同保护公用运用的部位,坚持公用部位的整洁,如有违犯公共运用制度的,小区管理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置。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9
1、高级管理员在物业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当值班时的各项管理工作。
2、必需谙习苑区内建筑物布置地形应急通道及保安、消防工程设施分布情况。
3、执行上级之工作指示,监督下属完成工作情况,适时查处偏差行为,并积极向管理部主管供应本身合理有效的建议。
4、确保全部管理员工按编定时间表值班,如于事假或病假要求时,布置调动其他员工补缺。
5、检查巡逻系统上的`记录是否正常,如有疑点,立刻跟进了解情况,并实行适当行动修正。
6、定时巡查苑区内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如发觉苑区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潜在不安全,应立刻通知物业主管实行适当行动。
7、引导管理员工树立为客人服务的意识,加强对当班管理员的工作布置,监督,检查,考核和违纪员工的处理。
8、对苑区各区域之水、电、煤和门锁的检查。
9、做好值班记录,每小时巡查各岗位一次,检查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器械、设备的状态,做好班次交接工作。
10、切实落实治安,消防报警的查处工作。
11、随时注意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事故苗子,对进入大厦的可疑人员进行布控,并适时报告管理各处理。
12、保持各岗位的通讯联系、协调、对突发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全权按《突发事件紧急应急方案》处理。
13、定时对苑区内的清洁和绿化进行检查。
14、督促班组管理员保持各自值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责检查各值班员工的服装,仪表,仪态是否规范。
15、负责本班与其它班组的交接工作,并督促检查各岗位员工“交接班操作次序”执行情况。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0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租,售房相关信息咨询,陪同看房,协助甲方与业主洽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房源信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诺,上述房源信息乃是从乙方获取,如果成交,甲方需支付乙方应得的佣金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承诺免费带甲方看房并向甲方提供房产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违约责任:甲方(含亲戚朋友)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与房主以任何理由私自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在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如果违反本协议,甲方必须支付本协议约定佣金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已阅读并接受各自权利与义务,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经办人:
____年___月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1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
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租金。
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十、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即日生效。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帐户,作为缴税指定帐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 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帐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 丙方指定帐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帐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 丙方的纳税帐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帐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 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 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3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____区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就甲方委托乙方寻猎中、高级管理及专业人才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猎头服务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规模及发展前景等情况,以便乙方正确了解委托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和客观全面地向受聘人介绍聘方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供所委托职位的详细岗位描述,包括聘用岗位名称、工作目标及职责、汇报对象、人数、性别、年龄、外语、技术职称、资历、待遇等,并填写好由乙方提供的《委托招聘岗位说明书》。
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推荐服务费的作为寻访保证金,随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员资料。如甲方需对提供人员面试,则乙方负责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并做好通知;若甲方最终未录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则此部分寻访委托金不再退还给甲方;若甲方录用了乙方推荐的人选,则此寻访委托金抵进甲方应支付的猎头服务费中。
三、甲方在对乙方提供人员进行面试后的两个星期内应明确通知乙方是否录用。逾期,乙方将视甲方已经正式录用。
四、在甲方明确表示雇佣乙方所提供的人员(以该名人员报到日期为准)壹周内,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协议规定推荐服务费的余额部分。若被录用人员上班未满一个月事实证明已离开甲方,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两周内,退还甲方50%的协议金额;若乙方推荐人员在甲方上班超过一个月而未满三个月离开甲方,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两周内,退还甲方20%的协议金额。(甲方也可以选择继续委托我们推荐递补人选)。
五、如乙方所提供人员被甲方录用,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推荐服务费,甲方所需人员及成功推荐服务费如下:
六、双方以“公开、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共同遵守和实施以上招聘事宜。甲方必须通过乙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员,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与被推荐人员联系或达成有损乙方利益的约定,经发现按违约处理。
七、凡乙方推荐的人员(按约定已向乙方支付全额推荐费用的人员除外),自推荐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录用。
八、乙方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保留一切法律行为的权力,若发现,甲方除必须全额补偿乙方上述应付金额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现违约之日起两星期内,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荐人员六个月工资(不足贰万元以贰万元计)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承诺在乙方所推荐的甲方员工受聘于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不会向任何客户推荐该名甲方员工以收取推荐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乙方除因此必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务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现违约之日起两星期内,再行支付乙方所推荐的该名甲方员工的六个月工资(不足贰万元以贰万元计)作为违约金。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通过仲裁机关仲裁,直至付诸法律手段,双方同意指定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位置及面积
出租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户,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乙方如续租,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乙方租赁房屋用于居住。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另计。
2、支付方式:按年支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并支付房屋押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未设置抵押,出租前的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全部缴清;
2、甲方应提供能正常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并在交付时确保门窗、水电表等各项设施齐全,交付清单详见附件1;
3、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检查、修缮一次,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乙方不续租的,甲方可用房屋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和在租用期间内发生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转租房屋;
3、租赁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通知甲方,并于租赁期满前自行搬离房屋;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预收的租金、押金相应退还: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日以上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转租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支付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本合同租赁期限起始日期相应顺延;
4、租赁期满,乙方不续租,且未在租赁期满前搬离房屋的,每占用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日租金_____倍的房屋使用费;
5、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送达
1、双方通过本合同所列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或转租、转让。
第三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该房屋出租期间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给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交验身份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购房合同,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也应向甲方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房屋改善甲方允许乙方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但不得改变房屋的整体结构。乙方不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改动房屋结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
第六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年。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有意继续承租,应该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前_____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第_____年租金每平米增加_________元,即每年增加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和返还
1、交付: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并在乙方按规定交纳租金后,甲方向乙方移交商铺钥匙。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以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保证整个房屋内设施完整性的原则下可以拆除。返还后对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维修养护责任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不合理使用或保管不当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的损失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修复或增添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乙方装修、改善或增设的其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4、对于该房屋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维修责任。
第十一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和物业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6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执业活动,促进医疗 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室)、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其它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为宗旨。
医疗机构依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侵犯。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和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监督、规划、发展计划、物价、公安、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实行执业许可制度。
第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评审。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八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编制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市和区、县(自治县、市)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九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一)一百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疗养院和康复医院;
(二)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所)、急救中心(站);
(三)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前款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按本条例第 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批准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同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申请人在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设置。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分别为:
(一)设置一百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为三年;
(二)设置一百张床位以下的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所)、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为二年;
(三)设置门诊部、急救站、护理院(站)、卫生院、诊所、卫生所(站、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其它医疗机构为一年。
超过《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未设置的,应重新申办设置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应当申办变更审批手续。
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类别、规模、选址、设置申请人,应当重新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申请设置下列医疗机构,其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县以上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二)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五年以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设置护理站的个人,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从事五年以上护理专业的临床工作。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人员;
(四)发生责任性医疗事故和二级以上技术性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六)受吊销医师和护士执业证书行政处罚不满二年及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的医务人员;
(七)患传染病未愈或其它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七)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关联法规:
第十五条 申请设置个体诊所或者个体护理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设置申请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及体检证明。
第十六条 申请设置除第十五条以外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三)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设置申请人的资信证明。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拟在执业登记地址以外设置分支机构的,应按本条例的规定另行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第三章 执业许可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批。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有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执业场所;
(四)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其最低数额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规模和类别作出规定;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审核认定。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除外)的名称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医疗机构原则上只使用一个名称,确需使用两个以上名称者,必须明确第一名称,并经登记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地址、类别、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病床数,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核准登记科目之外的诊疗活动。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开展输液业务,应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不符合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
(二)限期整改期间的;
(三)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第二十三条 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许可证者应立即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经登记
机关核准后,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迁建、扩建,停业超过一年者视为歇业。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做到一证一点,定点亮证行医。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污水和废弃物,做到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十八条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从事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
不得出卖或出借本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不得使用其它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在本机构以外的场所开展诊疗活动,应征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但疑难危重病症会诊、急救等除外。
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非医疗机构不得组织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医学健康宣传及咨询活动。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亲自诊查、调查,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出生或者死亡等有关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物价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诊疗、药品等费用并出具依据。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配备和使用药品。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不真实的医疗广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伪造或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 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 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开展执业的;
(三)擅自执业的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冒用其它医疗机构名义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三)出卖、出借本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和票据;
(四)使用其它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和票据;
(五)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诊疗活动超过登记科目的;
(二)未经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地址、类别、床位的;
(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的;
(四)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单位内部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的;
(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第三十八条 未经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发布不真实医疗广告的,按有关广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关联法规: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直接影响医疗安全的,登记机关应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顿期满仍不合格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向医疗机构收取有关费用,应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卫生防疫、医学科研、教学等单位设置的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适用本条例。经批准向社会开放的驻渝军队医疗机构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五条 外国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在我市开设医疗机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7
一、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本机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和统一教材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
4、组织、指导本机构按照规定或行业标准、指导性标准收费。
5、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及时组织、选送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并获取教师资格证。
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7、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凡承担本培训中心教学的教师,均应根据年度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备课做到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备重点难点、备考点。
2、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4、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落实“从生产到科学,从科学到安全”理念。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5、组织学员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如实客观地反映任课老师的优缺点。同时找五人以上的学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授课好的要组织大家学习,对缺点突出的要及时告知,并要求及时改正。
三、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按《档案法》管理,依法办事。
2、全局安全培训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3、档案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职责分明,责任到位。
4、各门、各类、各种载体的档案,从立档、归档、保管到销毁,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操作。
5、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局里的有关规定,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利用未开放档案,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未经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6、档案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依法自律,依法监管。
四、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1、根据教学计划,教材统一由本培训中心订购,或经本培训中心同意订购其推荐的教材。
2、教材存放于中心资料室,安排人员专管。建立教材入库、出库、台帐,做到账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员应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教材订购计划。
4、开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据各班培训人数,到资料室领取教材。
5、教材出库时,必须填写教材领用登记表。填表要求字迹清楚、数量准确,不随意涂改。
6、开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须将发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资料室。
7、教材管理人员应经常整理入库教材,及时结算教材款。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菁英教育培训中心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账务管理。
2、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训经费,认真贯彻《会计法》和《财政法规》。
3、建帐、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存档规范。
4、学员收费严格按物价局的统一规定和收费标准。
5、出纳负责办理支票和各项费用报销工作,会计负责各项开支的记账工作。
6、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8、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
六、后勤管理制度
1、学校后勤服务定专人负责。
2、切实搞好培训期间供水、供电、卫生,及时维护、维修好设施、设备;提供必须的用品、用具等。
3、物质采购须搞好市场调研,采购人员决不允许有徇私行为,否则,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相关物品采购,应做到先批后买,做到报账手续齐全。
4、后勤服务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思想,热情、礼貌、文明、细心、周到,做到有问必答,急学员所急,想学员所想。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8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19
理工学院保卫处:
食府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xx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xx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xx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xx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xx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xx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xx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20
xx(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城市名称)城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9、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0———14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10、一楼私家花园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款式,从室内草坪至花架顶端高度不超过_____米,长不超过____米,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且一楼不得安装遮阳蓬、雨蓬,二楼以上阳台只许安装_____色布料可收缩雨蓬,且向外伸展宽度不超过_____cm。
12、所有阳台、平台不得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3、由业主户内通达的顶楼平台可作木制花架、遮阳蓬(周边不得封闭),蓬顶只许盖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边不得超出女儿墙外沿。
14、洋房车库门、私家苑门、所有住户防盗门、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安于门窗内侧),需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款式安装。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21
1.0目的
对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业户装修项目的审批。
3.2客户服务部办证员负责受理业户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
3.3客户服务部收费员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维护部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并参与验收。
3.5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4.0工作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接待前来申请装修的`业户,并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委托书》、《承诺书》,同时向业户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业户提供的资料。
4.2装修审批
4.2.1各单位物业部审核完业户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维护部审核图纸,工程维护部负责填写签署《装修图纸审核意见》。
4.2.2客户服务部收费员核算相关费用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2.4要求装修业户按照相关法规在装修现场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由客户服务部收费员向业户收取相关费用。
4.3.2业户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向业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人员出入证》。
4.4装修监督
4.4.1由各单位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装修验收
4.5.1物业助理根据业户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管理员及时收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员负责办理业户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装修资料管理
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 (wi—7.5.1—06—01)
5.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 (wi—7.5.1—06—02)
6.0记录表格
无
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篇22
1.0目的
使物业公司各部门明了装修的申办及对装修公司、人员的管理流程,加强监控、防患于未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部门。
3.0管理内容
3.1住户到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领取:《住户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一式一份、防盗报警按钮一个、《xx花园业主装修须知》1份(特别说明:此为一般情况下应领取的物品,应参照各组团或小区交房时向业主交付物品的情况确定)。
3.2住户填好《住户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提供装修队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装修设计方案1套,将以上资料交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由工程部负责人或客户中心助理审批,同时签定《装修安全及环境维护协议》。
3.3住户与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到客户中心收费员处交装修结构保证金2000元、防漏与外观保证金2000元、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2000元、垃圾清运费2.00元/平方米,费用缴清并登记在《xx花园装修情况汇总表》上后才能领取到盖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印章的《装修许可证》。
3.4由管理处工程部工程人员与住户一起对房间所有管道进行通水试验。若管道畅通,即填写《管道通水试验记录》,由住户或装修负责人签字认可;若管道不通,由物业管理公司协调整改。
3.5物业管理公司发放《装修许可证》一份,要求装修队将此证贴于装修房户门外,装修施工人员由负责人,或业主办理《出入证》,在《xxxxx公司(业主)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上登记,装修队可开始施工。
3.6维修人员跟踪监督,每天至少必须到施工现场一次,填写《装修房检查日报表》。保安巡逻员或班队长每天抽查,填写《装修房检查记录表》。其依据参照《xx花园装修管理规定》等。
3.7工程部人员在巡检中,若发现有超越审批范围的`施工情况,由工程部人员发出《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出《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的情况应在《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编号及摘要登记表》上留下记录。若有动过防水层的情况,应由装修队做24小时关水试验,关水试验及整改情况填入《关水试验记录》中。出现渗漏,限期装修队进行整改;并要装修队提供冷热水管试压、电气线路绝缘测试资料;若住户要求,也可由物业工程人员测试, 并填写《冷、热水管试压测试记录》住宅装修竣工,工程部人员与住户验收,最后由工程助理或客户中心助理在《住户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上签字。
3.8违章查处:由检查人员对直接责任人开出《违章施工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对造成损失,按价赔偿。
3.9保安部应将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各房内人员及其出入证进行核查、清理无证及串房人员,按照《出入证管理制度》、《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予以处理、记录。
3.10由收费员核收相关费用后,退还装修结构与外观保证金及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通知客户中心员工将该户装修资料归入《业主档案》中。
3.11防漏与外观保证金由物业管理公司保留至装修完毕三个月后经查无损后退还。
4.0相关文件
4.1《xx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4.2《出入证管理制度》
4.3《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5.0相关记录
5.1《住户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5.2《装修许可证》
5.3《xx花园装修情况汇总表》
5.4《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5.5《xxx公司(业主)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
5.6《装修房检查日报表》
5.7《装修房检查记录表》
5.8《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
5.9《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编号及摘要登记表》
5.10《关水试验记录》
5.11《冷、热水管试压测试记录》
6.0 附录
6.1《出入证》
6.2《xx花园业主装修须知》
6.3《装修安全及环境维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