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时间:2025-10-12 19:52:40 实用文

在现代社会,制度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影响着经济、科技及文化教育的发展,并维护社会秩序。许多人可能在制定制度方面感到困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

  近期,我行力组织开展“公司规章制度”教育活动,我积极参与其中,我感受颇深,一是深刻感受到了学习的收获,进一步树立了我的合规意识,并为我如何在工作中处理好发展和风险的关系指明了方向;二是深刻感受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学习之后才发现我们目前一些违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坚持合规操作已非常之迫切。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是我们的家,我们要共

  同爱护好。通过学习,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认真思考,要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办法,个人认为需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树立好一个观念,那就是合规观念。公司规章制度是以负面惩戒来防范、杜绝我们业务经营中的一些风险,正如我们常说批评教育只是手段,目的还是要确保业务经营合法合规,因此,学习好、执行好公司规章制度的一个前提就是我们要有强烈的合规意识,牢固树立企业文化核心理念中“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管理理念和风险理念。

  二是坚持两个原则,在工作中要做到合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就必须坚持从我做起的原则,公司规章制度适用的对象为全行员工,那么它的'执行和落实就要全行每一个员工从自身做起,达到以点拉线带面的全局效果;就必须坚持从细节做起的原则,细读公司规章制度,各类违规行为涵盖各个阶层、各项业务、各种环节,特别是诸多看似常见、看似轻微的细节之处,往往是最容易触犯之处。以第九节违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来看,擅自篡用他人C3密码进行业务操作的最严可给予开除处分,而我们实际操作中经常有使用他人C3用户进行业务的。因此,我们在执行《员工违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时要树立“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敬畏之心。

  三是建立三种机制,公司规章制度要达到长效,我们就必须

  建立好学习机制、监督机制和落实机制。首先是要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个层面的学习机制,只有通过学习,我行才能知晓哪些是能做的、合规的,哪些是不能做的、违规的,同时通过典型案件事例来时刻敲响我们的警钟;其次是要有全方面、全流程、全员的监督机制,通过监督来使全行员工都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仅在行内形成一种监督,也可以通过机关、客户等行外人员实现外部监督;再次是要有不折不扣、公平公正的落实机制,对于恶意的违规行为要做到严惩不贷,严格执行办法,对于非恶意、自我认识强、改正到位,未造成重损失的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警示教育为主,同时在处理违规行为中一定要做到可观、公平公正。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2

  招标是现代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方式,尤其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和大型项目运作中,招标成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而招标待业公司则是以参与招投标为生的一类公司,他们依靠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招标项目中提供一系列服务,既体现了市场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也满足了企业与政府的需求。针对招标待业公司的特点,必须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以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和规范,保护业主、投标人和招标待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招标待业公司的基本规范

  1.招标待业公司必须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合法企业。在注册时,必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2.招标待业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准确、透明地执行招标项目。

  3.招标待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禁止向外泄露或非法使用。

  二、招标待业公司的职责与义务

  1.招标待业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规则和合同约定等要求,以公正、透明、公开的方式参加招标项目。不得有贿赂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并确保对其本人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企业选择合适的招标项目。

  2.招标待业公司要求在招标过程中向业主和投标人提供独立、客观、专业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验收评估、技术方案等方面的建议和指导。

  3.招标待业公司在参与招标项目时,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管招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对业主和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保持保密。

  三、招标待业公司活动的管理机制

  1.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应当完善招标待业公司管理机制,手续繁琐、审批复杂、审核不严格的现状不利于行业规范化发展。要加强招标待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举报和处理制度,规定了相应的惩罚和处罚制度,确保行业秩序良好。

  2.招标待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自律机制,自觉遵守诚信原则,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积极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招标待业公司的服务品质保障

  1.招标待业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规范、细致的服务,包括评标、审计、验收、技术咨询等相关方面。

  2.招标待业公司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选派优秀的专业人员参加项目实施过程,保障服务品质。

  3.在招标项目服务完后,招标待业公司应当及时对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和改进,完善自身服务品质。

  总之,招标待业公司在参与招标项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规则和合同约定等各项规定,注重诚信、守法、规范,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规范。同时,各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招标待业公司的监管和管理,推进其良性发展,以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自董事长以下各级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试用员工。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职务任免、人事变动、出差、离职、考勤、绩效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员工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它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报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报总裁申批。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包括招聘、录用、报到和试用四个环节。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招聘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控制编制、先内后外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八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参照应聘人员既往工作表现,遵循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的原则。

  第九条

  对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员各额条件以及聘用期限,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董事长审批后自行实施。

  第十条

  招聘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招聘人员的笔试、初试工作、填写《招聘表》,经初步筛选,再协助用人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复试,后进行招聘总结,根据《面试综合评分》,报用人部门经理审检后呈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部门及录用人员。

  第十一条

  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报到。录用人员在人力资源部人员引 1 TIANBAO REAL ESTATE

  规章制度

  领下,办理入职手续,其中报到必须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当面交验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书及证书复印件1份。(如上) 附:录用人员《背景调查表》1份。

  第十二条

  应聘人员交齐证件、材料后,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签订《员工试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员工到对应部门报到,人力资源部出具《聘用员工入职单》,1 试3份交于入职部门、公司财务部、考勤员,接收部门接收到新员工安排入职后,需填写《回执单》,交于人力资源部存档。向试用人员发放办公用品及公司的画册及《员工手册》。培训部负责进行公司有关制度、公司企业文化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自行负责职责、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的试用期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年限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转正需经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出试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不合格者予以办理辞退手续,表现优秀者可经部门同意,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前转正。用人部门须填《新员工试用期鉴定表》,录用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转正。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给予辞退。

  第十五条

  新入职员工薪资依据试用期标准支付,试用期间工资金额为转正后薪资的80%。

  第十六条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停止试用的,其薪酬按公司与试用员工的《试用期合同》执行。

  第三章 职务任免

  第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担任相关职务: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品德良好、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2、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和成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3、中级以下人员,除司机、保安外,均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其自身条件符合所任职务、所在岗们的`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以及各职能部门经理由董事长直接聘任。各职能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公司根据用人计划要求及结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备案。

  2 TIANBAO REAL ESTATE

  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职务任免经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发文通知各职能部门。

  第四章 人事变动

  第二十条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工作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及推诿。

  第二十一条

  被调员工接到《调令》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人力资源关于《调令》一试3份交于被调员工的原部门,即将调入部门,及财务部各1份,并附《回执》存档。

  第五章 离职

  第二十二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退、开除、辞职、退休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训诫、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对于工作中的失误,部门可视情节严重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记过3次的;

  2、连续旷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贻误重大事项,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品德不端、行为不检,屡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职者;

  6、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条

  公司按相关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通知被辞退人员,由其直属领导向员工出具《离职表》,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个人提出辞职的,应首先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出具局面辞职申请书,向人力资源申请《离职表》,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发意见,部门经理审核同意,董事长署名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顺利交接。

  第六章

  考勤 第二十八条

  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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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为月考核,每个月25号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员工依据各部门绩效考核表,经分管公司领导签字转呈董事长批复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行政职能部门员工先个人评定,再由部门负责人评定,最终由绩效考核小组,共同评定,得出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整理、存档,并交于财务部一份,列入当月工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三十一条

  考核小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第八章 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福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节假日福利,特制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 第三十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司员工提供有法定节假日的11天带薪假期。

  第三十五条

  公司女职工在妇女节(3月8日)当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在传统节日向每位员工发放价值不等的实物,如汤元、粽子、月饼等。

  第三十七条

  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每们正式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三十八条

  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4-5月份为所有正式员工安排一次体检活动。

  第九章 员工培训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培训根据《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流程严格执行。

  第十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的立卷、归档、补充、借阅、管理等事项。

  第四十二条

  员工借阅人事档案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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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4

  一、目的

  为加强宿舍管理,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使员工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居住环境。

  二、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由项目分管领导统一协调安排,调整调配,宿舍现场由部门领导直接管理。

  2、宿舍配置的床、桌、椅、橱柜、各类设施等物品,须由仓库管理员进行财产登记,并由使用者办理领用手续。

  3、仓库管理员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宿舍用品盘点情况报项目分管领导。

  4、凡离职的员工,必须将宿舍钥匙交到仓库管理员,经仓库管理员到宿舍检查后,一切设施、用具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5、宿舍的设施、设备若有非人为损坏须修补或更换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维修部派人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宿舍管理守则

  1、住宿员工须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员工守则》进行处理。

  2、团结友爱、和睦相处、讲究卫生。宿舍长应安排人员轮流卫生值日,每天应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检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者,按《员工守则》考核。

  3、爱护公物,若有损坏、丢失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4、不准随意破坏房间设施,污染墙面等。

  5、注意防火、防盗,保证宿舍安全。

  6、禁止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带家属和异性在宿舍留宿,如发现外来人员或家属及异性留宿,要追究相关责任。

  7、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

  8、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出入宿舍以外的公众场所。

  9、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和打闹,随时保持安静,晚上11点后,不得在宿舍内交谈和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10、分配宿舍不住者,取消其住房资格,将宿舍转租他人者,取消其住房资格,并依情节轻重,加以经济处罚。

  11、员工搬离宿舍,须将其所借宿舍物品,房间钥匙等物交回公司。

  12、电视机开放时间为:14:00—23:00,音量适中,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13、节约能源,禁止出现水长流、灯长明现象,做到人走熄灯。

  四、内务要求:

  1、床架摆放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成一条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同一平面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2、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3、漱口杯(牙刷牙膏)、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宿舍内不准晾挂衣物。

  5、任何时候宿舍,包括存放的任何物品都必须保持整洁、无尘污,痰盂、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得把剩饭剩菜等容易变质的食物留在宿舍内,避免带来鼠患和影响宿舍卫生。

  6、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治安处罚法禁止的行为(黄、赌、毒)。

  7、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如情况特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主管审批。

  8、根据主管编制的卫生值日表每天由值日人员负责宿舍的清洁清理,主管将不定时进行抽检,对卫生不达标的值日人员将按绩效考核制度处罚。

  五、宿舍检查制度

  1、宿舍实施三级管理检查管理制度(办公室管理、部门管理、室长管理)。

  2、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3、物业服务中心领导每月定期对宿舍安全卫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班组及个人每月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5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内容:

  4.1工作守则:

  4.1.1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1.精神饱满。

  2.纪律严明。

  3.礼貌待人。

  4.反应迅速。

  4.1.2主要任务:

  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厂内正常秩序。

  4.协同人力资源部处理相关事宜。

  4.2保安职责:

  4.2.1共同职责:

  1.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2.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戴厂证。

  3.上班时间,员工凭放行条外出,车辆凭派车单外出,无单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4.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对厂内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人办资源部处理。

  7.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4.2.2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4.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听收录机、监守自盗。

  5.保安人员进入厂区和餐厅时,应穿制服,配戴厂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厂内秩序。

  6.早上7:00打开写字楼及办公室大门,晚上10:00锁闭写字楼大门、办公室大门及通向仓库和生产部的小门;于生产部上班前一小时打开生产部大门。

  7.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4.3门禁制度:

  4.3.1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厂门时,应将厂证戴于左胸前。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后门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3.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放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副总以上检核,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内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5.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厂。

  6.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接洽单进入。

  7.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下班后如需在公司前门保安室会客者,会客时间为:17:30-21:00,节假日8:00-21:00。

  8.员工须从公司前门出入。前门放行时间:17:30-23:30,节假日8:00-00:00。

  9.所有须进入宿舍楼的来访人员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后方可进入。非本厂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宿舍住宿,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核准。

  4.3.2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副总经理以上签核的派车单交保安登记。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副总经理或代理人在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4.3.3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副总经理以上审核,在放行单据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4.3.4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4.3.5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戴厂证者。

  4.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6.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7.已离职者。

  4.3.6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出门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注明货物未经副总以上或职务代理人签核者。

  4.本厂车辆外出,无派车单者。

  5.员工上班外出,无放行条者。

  6.员工出厂,携带物品,放行条上无副总以上签核者。

  7.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4.3.7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4.4突发事件的处理:

  4.4.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4.4.2遇打动、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4.4.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4.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人力资源部,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5工作交接:

  4.5.1值班状况交接:

  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4.5.2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4.6查勤及巡逻

  4.6.1目的:为了加强保安勤务管理,做好保厂护舍工作。

  4.6.2内容: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人力资源部审查。

  5.查勤内容:

  a)保安仪容仪表

  b)当班保安日志。

  c)物件签收事宜。

  d)人、车、物出厂稽查。

  e)异常事件的处理。

  f)保安的巡逻事项。

  6.保安巡逻内容:

  a)员工着装穿戴及厂证佩带。

  b)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

  c)员工的上下班打卡。

  d)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无效期。

  e)消防栓是否供水。

  f)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

  g)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h)作业现场有无隐患。

  i)水电设施是否正常。 j)洗手间卫生。

  k)楼梯、通道、公共区域卫生。

  l)办公室卫生。

  m)房间卫生。

  n)餐厅卫生。

  o)地面、水沟卫生。

  p)门窗安全及卫生。

  q)晚上00:00以后宿舍内有无熄灯。

  r)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4.7考核办法:

  4.7.1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4.7.2考核内容:

  1.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写好值班日志。

  2.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注意接电话的礼节。

  4.自学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5.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其他岗哨的支援。

  7.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他义务活动。

  8.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9.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

  10.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4.7.3评分标准:

  1.依据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执行厂规、保安职责情况作出评定。

  2.考核内容每条10分,总分100分,根据工作表现列出分数高低,并排出名次。

  3.每月考核一次,连续三次前三名者,给予嘉奖一次,连续三次第一名者,给予记功一次,连续三次名列最后一名者,给予记过处分。以作为年终评核加薪的参考。

  4.8奖惩条例:

  4.8.1奖励:

  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或发放奖金:

  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4.8.2惩罚:

  1.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

  a)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当班酗酒或睡觉者。

  c)监守自盗者。

  d)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

  e)对来宾言语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

  f)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g)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

  a)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

  b)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c)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d)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e)对员工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

  f)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g)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20元。

  a)不穿制服,不戴厂证或仪容不整者。

  b)满口污言秽语者。

  c)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未发放访客接洽单而放行者。

  d)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e)对员工不戴厂证不加询问而放入厂者。

  f)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g)不执行本办法者。

  4.9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工作记录

  5.1《员工进出登记簿》

  5.2《访客登记簿》 5.3《保安值班日志》

  5.4《保安查勤日报》

  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卫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制度》

  6.2《人事管理制度》

  6.3《宿舍管理制度》

  6.4《办公室管理制度》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分公司由xx公司组建。

  第五条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股东住所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简单范本公司章程简单范本。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第二十四条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业文化公司章程简单范本投资创业。

  第二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7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前,须经本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10天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五、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依据安环考核执行。

  六、员工考勤,应由主任进行统计,并在月底由指纹、门禁进行核对。如员工出勤,未进行指纹打卡,但存在门禁打卡,不予处罚;如存在指纹打卡,但无门禁打卡的,应进行每天20元处罚;如既无门禁打卡,也无指纹打卡的,按当日无出勤处理(记为日工的,扣除日工;记为产量出勤的,扣除当日产量工资)

  七、员工考勤,进行双份考勤,缺一不可,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一旦发生错漏的,依据第六条进行处罚。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高层管理。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8

  公司经营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人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和社会和谐。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以及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劳务派遣(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订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财务部、管理部、业务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主管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周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员工档案,职工花名册。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公司对聘用在职的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依有关规定不予续聘,终止聘用。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10.1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

  10.2有渎职失职行为,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10.3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公司处分或惩治的;

  10.4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能服从公司安排的其它岗位。

  10.5违法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治安拘留)等;

  10.6有聘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工作时间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二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公司履行了劳动义务,其工资不低于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三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带薪假期制度,并依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三章员工工作守则

  第十四条、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用户想的观点。

  第十五条、努力学习专职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能力素质。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时间,维护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爱护公司财产、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成果。厉行节约各项成本,维护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第十八条、派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合同合约。

  第四章经营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合作业务的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及时做好劳务业务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对公司承揽的业务信息及时向总经理汇批,确认后、积极开展业务承揽工作。

  第二十一条、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第二十二条、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备用资金等能力。必要时经营人员应牵头公司劳资、业务、财务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

  第二十三条、业务合同签订后,相关人员应配合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派遣部做好劳务人员的进场与合作方联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第二十四条、接单人员负责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准备、签订工作、编号、登记、存档、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

  第五章劳务工管理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外派员工和用工单位。

  第二十六条、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约定,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或者服务,要遵守用工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和一切法律法规。当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合作发生意外或者产生冲突时,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公司反映。

  第二十九条、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3个工作日后,合同生效,派遣员工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三十条、当派遣员工到达用工单位,经试用后,派遣员工若不适应用工单位的工作,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调整新的工作岗位;若派遣员工依然不服从新的岗位,派遣人员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条件自行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第三十一条、用工单位在接收了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录用条件,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依照用工单位的处理意见对派遣员工依法处理。用工单位不得随意处理我公司所派员工,更不得随意处理后再与我公司沟通。

  第三十二条派遣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派人积极协助用工单位进行处理。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按条例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被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到用工单位上岗。若发现代岗行为,一次给予警告处分,若出现第二次代岗行为,公司即与被派遣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如代岗人在代岗期间出现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被代岗人员承担。

  第三十五条、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及治安案件,所有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将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派遣员工的培训,由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如需公司协助培训,用工单位应提交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七条、公司和员工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以备公司和本单位随时考查员工情况。

  第六章劳务派遣管理

  第三十九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社会保险、工伤事故处理等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按照用工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保证派遣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的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一条、对劳动者以及用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用工、劳务派遣、聘用委托,根据公司规定受理,依法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更不得超标准收费。

  第四十二条、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我公司划拨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服务费用,公司按月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双方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依法决定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终止或接续变更。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协助用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对派遣员工安全生产教育。用工单位应为员工提供与工种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应在劳动条件、强度、工时等方面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用工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关身份证件。

  第四十六条、需要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管理知识培训的,用工单位应当事先与公司和派遣员工协商约定培训期限、培训斯待遇和培训费用,分担办法。

  第四十七条、公司员工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第一时间组织救助,并将实际情况通知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协同公司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等善后事宜。

  第七章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采用并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开设银行账户,建立帐目和会计科目,选聘合格财会人员,管理财务收支。

  第四十九条、公司每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决算情况提交总经理审议。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受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第五十条、公司统一收取的费用一律入帐,公司的收入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A、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

  B、人员的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和奖金、福利。

  C、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

  D、交纳税费;

  E、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

  E、利润分配

  第五十一条、公司的各项开支,均应有合法的凭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五十二条、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和私分,非法性的摊派应于拒绝,公司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

  第五十三条、被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记录,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商业保险费等,按照约定日之前将上述所需资金足额划拨到公司的指定财务账上。

  用工单位应在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之前7个工作日内与公司做好相应的衔接,保证员工的工资正常到位。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工资表代发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商业保险费等。

  被派遣员工在领取工资后,如果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任何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交由公司相关财务人员,由公司与用工单位及员工三方核实之后,调整到下个月内进行结算。被派遣员工不得以此为由,故意迟到早退或者煽动其他被派遣人员,或者旷工。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每月25-28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现金形式发放上次工资。

  第八章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公司在职或聘用的劳务人员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五十五条、派遣员工应将有效的身份证、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本人照片二份交人力资源部分类登记造册,并注明联系电话。

  第五十六条、员工参与本公司劳务活动前,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个人或班组)合同,并接受公司劳动指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和本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员工调配使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用工单位需要进行合理调配,劳务人员或班组应服从公司调配,并及时进场。

  第五十八条、员工工资发放由公司财务部依据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统一造册发放。领取时应由本人或班组长统一签名后领取。

  第五十九条、公司或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客户要求为员工配备劳保用品,创造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环境。

  第六十条、员工违反有关规定或公司劳动合同,按违约论处,并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第六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了解、检查、指导派出管理和劳务人员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派出管理人员做好施工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公布,未尽或修改事宜,公司以通告、通知形式或其它规章制度加以补充,其效力等同本手册。

  第六十三条、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与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内容予以废止,以最结合最有利实际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内容为准。

  第六十四条、本规章制度为公司相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简约版,不详之处请参照公司及部门、用工单位较为系统和具体之文件与说明。

  第六十五条、公司有权在合适的时候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增删及修订,并将及时以宣讲或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和职工代表会议,界时涉及到修改的部分则以新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六条、上述内容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中山市智冠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编写,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公司。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1、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2、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1、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2、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3、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2、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1、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2、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1、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2、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1、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1、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2、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0

  一、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

  二、保持宁静,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耍打闹、干私活、

  三、老师办公室放置物品规范有序,私人物品全部进柜,保持墙面清洁,不能在

  四、办公室应做到干净有序,不乱堆乱放,室内物品、桌上资料放置整齐,各室

  五、老师办公室内不准吸烟,校内内不得吸游烟。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随

  七、老师办公室内不得开无人灯,开空调时不开窗

  八、提倡节省用水用电,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灯具、风扇、电脑等电器设备在

  九、办公室内全部人员要有安全意识,下班后或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在办公室

  十、爱惜办公室的'公物,不私自将公物带走。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1

  为加强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培训质量,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员守则

  1、每个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服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按时报到,交验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要求交齐办证所需的费用、照片等。

  3、准备好学习用品(包括笔记本、笔、操作规程等)。

  4、按指定位置坐好,前后对齐。

  5、遵守作息时间,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间退。

  6、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缺课2天以上(包括2天)不予结业。

  7、遵守课堂纪律,上课坐姿端正,着装整齐,不敞胸露怀,不趴桌、不躺卧,不随便讲话,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不得干扰正常的授课秩序。

  8、上课注意听讲,认真思考,作好笔记(每天笔记不得少于5篇)。

  9、课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吵闹,严禁班中喝酒或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10、教室内严禁吸烟,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

  11、结业实行闭卷考试,要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12、课间课下严禁擅自动用电教设备,违者罚款50元。

  13、损坏教学设备的学员,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考勤管理

  1、班主任对培训班学员考勤管理负全面责任。

  2、学员持有关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时报到,班主任按要求做好学员入学资格查验,填写《学员登记簿》。

  3、冒名顶替安排培训,每人次罚顶替者及该单位责任人各100元。

  4、按学员登记簿建立学员考勤台帐,班主任每天点名不得少于2次,培训班原则上不准假,特殊情况凭假条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

  5、学员迟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50元、间退每节罚款20元,累计缺课7学时者,按缺勤1天处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无故旷课,旷课半天者罚款50元并不予报工,旷课1天以上(含1天),罚款100元,并取消本期学习班结业资格。

  6、培训班学员由培训中心统一报工。班主任要准确记录学员的出勤情况,培训班结业后如实报给学员所在单位及工资部门。

  三、奖惩制度

  1、学员违反《考场规则》罚款20元;严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按考试不及格处理,并罚款50元,只给一次补考机会。

  2、培训考试不及格者罚款50元,补考不及格再罚100元。补考两次不及格者待岗学习,直至合格。

  3、成绩优异者(95分以上)向矿里推荐,与矿评优选先挂钩。

xxxx培训中心

  20xx年3月1日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2

  第一章总则

  学员要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要严格服从校方管理,自觉遵守法纪、团结互助、努力学习,争做优秀学员。

  第二章 招生管理规定

  第一节报名要求

  1、参加学习的同志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思想进步,作风正派。

  2、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不准留长发,污言秽语。讲究精神文明,违者取消学习资格。

  3、身体条件:年龄在18—5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55米以上,视力匀为0.7以上,无色盲、听力、肺、血压、心脏均正常,无防碍驾驶汽车的其它疾病和残疾。

  4、手续:凡符合以上条件要求学习的同志,必须持商丘市本人身份证方可报名。

  5、学校办学宗旨:诚信永恒、追求卓越。努力为社会输出合格的汽车驾驶人才。

  第二节 报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交纳租赁费和培训费。

  2、到城信大夏交纳考务费。

  3、到学校登记、建档,领取有关学习用品。

  第三章 食宿管理规定

  第一节

  住宿管理规定

  1、学员在校住宿期间应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学员在校住宿期间要爱护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学员须持卡住宿,不得随便安排无卡人员住宿;

  4、学员到住宿登记处按规定交纳押金,凭押金条到所住宿楼层服务处领取被褥、脸盆等。被褥按号使用,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更换,否则,违规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爱护公物、卫生,不要随地吐痰,果皮、碎纸等杂物要投放在走廊垃圾箱内。

  6、不准在室内做饭、饮酒、吸烟。不准在走廊、楼道、门窗晾晒衣物和鞋袜。

  7、学员要妥善保管钥匙,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8、每晚10点息灯入睡,杜绝夜间长明灯。

  9、学员如有问题,可找楼层服务员及值班员询问处理。

  第二节就餐管理规定

  1、学校为学员提供就餐条件,生活费自理。

  2、学员应先到食堂购买餐卡后,凭卡排队就餐。

  第三节 交接管理规定

  1、每期学员毕业离校前,应将借用的被子、褥子、草垫、脸盆、水瓶等物品如数上交。

  2、所交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损失。

  3、物品交清后,让保管员在押金收据上签字后到财务科退回押金。

  第四节 清点管理规定

  每个学员在毕业离校前,都应对自己所带物品进行一次清点。如果有借用别人的钱物应自觉主动归还。

  本守则所有规定,学员都应自觉执行并给予积极配合。

  第四章 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节 学员守则

  1、学员到校后要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法纪,努力学习,争当优秀学员。

  2、尊敬领导和教练,团结学员、互相帮助。

  3、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如有违犯,轻者给予大会批评,并给予50—200元罚款,重者开除学籍,学校概不退款。

  5、在训练期间,遵照学校规定,积极配合教练训练。不经批准不许擅自上车和动用教学仪器设备,违者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和赔偿。

  6、对自带的钱物要加强保管,防止被盗和丢失。

  7、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要遵纪守法,如果发现有赌博、偷盗、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校给予停驶,并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交司法部门处理。校方概不退款。

  8、理论学习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不许交头接耳,不准在教室内抽烟。

  9、要自觉抵制教练员的不良行为,发现教练员违犯教练员纪律时,要及时向校方报告。

  第二节 训练管理规定

  一、学员入校后,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教练员、教练车,佩戴学员证上车训练,否则,不准参加培训。

  二、学员在训练过程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听从教练员的管理、指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在道路训练中,不管任何情况下,学员绝对不准单独驾驶车辆,必须有教练员在座,否则,后果自负。

  四、要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尊敬教练,团结同学,在训练中按次序轮流上车训练,不争不抢,不准打架斗殴,不准以强凌弱,不准打闹嬉戏、不准攀爬车辆,维护好训练场的秩序,确保安全。

  五、学员在训练期间,不准饮酒,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吸烟,否则教练有权停止其训练。

  六、树立良好学风,要勤学苦练,好学多问,戒骄戒躁,虚心向教练及学友请教,出色完成各课学习项目,争做合格驾驶员。

  七、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管理,爱护公物,保持车辆的清洁,积极协助教练员维修、保养车辆,确保车辆的完好运行。

  八、在校住宿学员,要在值班教练和代班领导的领导下,自觉遵守住宿制度,配合服务人员,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第三节 请销假管理规定

  1、不准无故迟到和早退,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应逐级请假(先给教练员请假、教练员再报请教研室批准后,请假方可生效),归队后及时销假。

  3、如果因学员经常请假和旷课,不能保证学习时间或学习不认真,造成期终考试不及格不能按时毕业的学员,下期再学,学费重交。

  第五章 生活管理规定

  第一节 生活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持按时吃饭,按时上课,按时出车。

  2、学员在学习期间,一律不准喝酒,一旦发现,教练员有权给予停驶。

  3、住校学员,晚上不经批准,不准单独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者,应经批准后,两个人以上方可外出。归队后及时销假。

  4、遵守公共道德,说话要和气,要团结互助。

  第二节

  卫生管理规定

  1、学员要讲究个人和环境卫生。保持宿舍和教室的整洁。

  2、起床要叠被,整理好床铺。

  3、教室和宿舍每天都要由卫生值日员负责清扫。

  4、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第六章 评议教练员制度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练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帮助教练员更进一步改进教学和管理方法,学校规定,在每期学员毕业离校前,让学员对本班教练员进行一次评议,学校把评议结果作为对教练员的一次考核内容和是否继续聘用的条件之一。

  第二节 评议方法

  给每个学员发一张教练员评议表,每个学员按教练员评议表规定的基本内容如实认真填写。

  第三节 评议内容

  教练技术、管理办法、带头遵守纪律情况、是否有让学员请吃饭和索要钱物现象等。

  第七章 学员意见反馈管理规定 第一节 目的

  为大力发掘学员内在思考力和创造力,充分利用学员的聪明才智,推动学校的.教学完善及学校的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节 意见反馈人资格

  1、凡本校学员皆可提出意见

  2、意见可以个人或数人名义提出。

  第三节 意见内容

  1、学校建设上的意见或具有发展价值的意见

  2、理论、实操教学的改善。

  3、意见内容不得涉及虚假、个人方面问题。

  第四节 意见方法

  1、写好的意见投入意见箱,于每月1日开箱并于月底审查公告。

  2、意见内容不需获各级领导之许可

  第五节 意见审查

  1、设审查委员会,调查意见内容,评议落实。

  2、审查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各科室科长

  第六节 意见的通知及公告

  1、每月底公布审核结果,并通知意见人。

  2、经采用者意见在本校通讯上予以公布。

  第七节 意见保留或不采用的处理

  1、经委员会认定尚待研究的暂予保留延长其审查期限。

  2、不采用的意见,委员会应告知意见人,并予以协助修改。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3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摄氏度或低于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4

  一、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二、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洗手设施。

  三、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四、餐厅要每餐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蟑螂、无鼠迹等。

  五、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六、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七、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八、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九、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十、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5

  为了规范涉校车辆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规定。

  1、特许车辆自觉遵守阳浏一中送货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入校园送货。非规定时间和证照不齐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送货车辆必须具有齐全的车辆手续和保险手续,驾驶员取得有效驾驶资格,并将资格、手续复印件交学校后勤处、保卫处审查备案,发放《阳浏一中校园车辆特殊通行证》。

  3、送货车辆凭学校核发的`车辆通行证,经保安人员确认同意后出入校门,对保安人员有礼貌,非规定送货时间不得强行将车辆驶入校园。

  4、车辆进入校园后要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鸣喇叭。

  5、车辆进入校园,如果遇到学校重大活动集合及人流高峰期,要自觉配合,将车辆暂时靠边停放,待活动结束后再通行。

  6、特许车辆可进入校园送货时间为:

  入校时间为下午上第一节课至第三节课(不含课余时间):即 点至 点

  离校时间为下午下第三节课前,即: 点至 点。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6

  (一)车辆的管理

  1、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2、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灯光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

  3.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大小货车、三马车、叉车、铲车在厂区主干车道行驶时速度应≤10km/h;

  3.2各种车辆出入公司大门、厂区、仓库时,倒车、经过路口及转弯时速度应≤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指挥人员应与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依次停放,不准停放在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要按指定地点停放。

  2、距交叉路口、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车辆的承载

  厂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人货混载,除该车辆有固定座位可载人外,一律不准载人,若违反规定,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五)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

  2、驾驶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3、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车辆,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私自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

  5、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6、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六)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相关部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7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小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三、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

  四、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进入本小区的处理。

  五、停放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六、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七、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秩序维护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八、有固定车库/车位的车辆停放管理

  1、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标识,并黏贴于档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

  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或其车位上;

  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车库(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并将其在小区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物业公司将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车辆拥有人自行负责。

  九、租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1、空置车位只对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出租,每个车位月租费为80元;

  2、需要办理租用车位的车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3、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租用的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租用的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取消其租用车位资格,同时对已缴纳租用车位的.租金不给予退还;

  4、按时交纳车位租用费。

  十、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的车辆,如没有自己的车位(车库)或办理租用手续的,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并同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

  3、对已发放《临时停车卡》的车辆,必须把《临时停车卡》放在车内明显处便于秩序维护人员的检查;

  4、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如没有按规定停放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5、对于外来车辆收取一定的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按《景洪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律从非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小区。

  2、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入车棚内,不得在小区地面道路、安全通道及单元楼道等公共场所停放,若违章停放物业服务中心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处理。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8

  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个体工商户志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主页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权利、贪腐、收贿赂赂或者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八条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条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19

  用电安全

  1、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的露带电部分是否有保护;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等;

  2、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3、要熟悉自己工作现场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4、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不要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检修,避免扩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私自重新合闸。

  5、确保电器设备良好散热(如电脑、音响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6、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7、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进入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机械停止工作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安全

  1、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门禁止上锁,严禁用其他物品将防火门卡住。

  2、严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积物品。

  3、禁止客人将易燃易爆物气到营业场所;

  4、服务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灭的烟头是否落在烟灰缸外,用水将未熄灭的烟头浇灭;

  5、营业场所发现异味,烟烧焦味,电器烧焦味要及时检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6、每班的班后检查,要对沙发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检查是否遗留火种,电器,电源是否关闭自查无误后由本部门值班人员随从检查。确认安全后双方在班后检查记录上签名,最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门方可离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改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饮酒处分撤销申请书 篇20

  为维护全体租户的财产及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新世界电信城每天的营业时间统一经营活动的正常进和行,特制定本规定。

  2、未经批准,晚上22:00后未离开商铺者,经劝谕无效,由商场保安实行全封闭管理;

  3、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4、租户不准自行推迟营业时间或提前结束营业时间,即不准“迟开门,早关门”;

  5、租户在新世界电信城内不得大声开产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6、租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听者,管理公司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7、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新世界电信城;

  8、机动车辆送货停车需时免收泊车费,具体情况按停车管理规定执行;

  9、未经批准,不准在新世界电信城内张贴派发宣传单;

  10、租户须向商场管理部上交从业人派发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须及时报告;

  11、租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管理公司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12、租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住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3、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缉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

  14、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将会被工商、公安部门,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5、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商场保安及新世界电信城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停放、保管;

  16、严禁把车辆停放在商场闲用的消防通道、楼梯口、通道拐角或车场进出口等,违者将会被拖至指定停放点,违章车辆使用人须缴付拖车费用,并承担车辆被拖而损坏的责任;

  17、在物业范围内,所有车辆必须按所设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不得逆行,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18、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19、在新世界电信城打架斗殴、无理到闹、管理公司会报公安机关得理,肇事者将会被公安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