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时间:2025-10-25 17:48:41 实用文

随着社会的进步,协议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签署协议能让事务的结果更加理想。那么,写协议真的那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供大家参考,欢迎查阅。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

  兹授权_______________同志为我方参加(竞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的竞标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代理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章)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2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协议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协议时,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_________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尝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英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_________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定金;勘察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协议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_________%;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_________%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协议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

  本协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墙保温工程施工项目内容的施工质量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评分标准jg559-99、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必须按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分项的安全施工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若有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承诺无条件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和处理安全事故费用)。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项目规章施工,必须服从项目发包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并配合执行项目发包方的各项管理要求规定。全额承担发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考核检查和奖惩。

  3、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准时交付。乙方全额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及相关费用。

  4、乙方清楚了解并知悉甲方与项目发包方签订的全部内容。乙方作为该项目分承包方,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愿意全部承担上述合同内容规定的`相关甲方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4

  著作权人(下称“甲方”): 笔名:

  代理人(下称“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被授权方(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乙方欲将甲方享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 》(下称“作品”)改编并以音频制品形式(下称“改编作品”)进行发布和传播,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该作品之部分著作权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品的内容

  1、 作品名称:《

  2、作品原作者:(笔名:)

  3、 发布信息:

  4、 作品字数:万

  二、授权的权利种类及范围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全球范围内独家享有授权的著作权包括作品音像形式的改编权(即将上述作品授权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自行改变为有声读物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转授权;表演权及改名权等著作权权利。

  2、 授权对象:乙方及其乙方旗下网站—酷听网()

  3、 授权的期限:自协议签字之日起共计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

  4、乙方及其旗下网站依法对改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改编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5、 乙方获得该作品的改编权后,为适应声音艺术形式的需要,在不违背作者原意的前提下,有权对上述授权作品进行适当增删;乙方保证在进行节目制作时,为原作者署名。乙方如需聘请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修改作品,具体事宜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6、 双方同意本协议期满之后,乙方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7、 录音制品由乙方所在地完成,即乙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授权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 该作品授权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元)。

  2、 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3、 双方同意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甲方提供如下汇款账户内容:

  (1) 账户名称:2) 开户银行:

  (3) 账 号:4。 甲方收款后须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条、收据、发票等。

  四、作品及其他证明文件的交付

  1、 交付材料:权属证明资料(详见附件二《权属证明资料清单》);作品最终电子版(WORD或TXT格式);授权委托书。

  2、 交付日期:

  (1) 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向乙方提供协议附件清单中所列的文件。

  (2) 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的三日内,向乙方提供作品的最终电子版文档。

  (3) 为甲乙双方合作内容保密需要,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范围向

  乙方出具授权书(附件一)。

  五、甲方的保证责任

  1、若甲方为作品的作者,则甲方系独自创作,同时甲方独自合法享有所授权的一切专有权。若乙方为作品的`著作权人,甲方保证持有该书著作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能独自授权本协议中涉及到的权利。

  2、 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不包含任何中伤他人的内容,也不包含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甲方将自行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3、 独家授权的,甲方保证所授权的权利未同时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 独家授权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

  5、 本协议若系甲方之代理人代为签署,代为承诺、保证;代理人应保证其被授权的合法、有效,并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职责。

  六、乙方对该作品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1、 甲方同意乙方为改编录音作品目的而改动作品的题目、部分情节和对白等。

  2、乙方使用该书仅用于该书内容的声音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做其他艺术样式的改编。

  七、宣传及权利保护

  1、 甲方须在其网站、微博、播客等宣传渠道链接乙方网站网址;

  2、 乙方对改编作品进行宣传需要甲方配合的其他事宜双方根据当时情形另行约定。

  3、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任何侵犯授权作品本协议授权范围内著作权的行为采取维权措施,并根据需要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行使包括上述权利在内的一切权利。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和证明文件、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当于本协议标的总额三倍费用的违约责任,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如授权第三方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将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协议标的总额三倍费用的违约责任。

  3、 甲方或代理人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承担相当于本协议标的总额三倍费用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相关损失。

  4、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疫情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不负有违约的责任,但应立即以可行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书。

  九、其他

  1、 本协议期满两个月内,甲乙双方享有根据本协议条款内容与对方优先续约的权利。

  2、 甲方、乙方和代理人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可将本协议内容披露给第三方。

  3、 双方联系人信息详见本协议首页,双方联系人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为不可撤销,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也不可撤销;关于撤销或终止本协议的事宜,依照本协议约定,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

  5、 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应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之代理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5

  甲方:杭州网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 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10层1003室(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759197

  联系人:张晓玲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更好地扩展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领域和增加在各自领域的市场份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独家代理及使用基于乙方所属的作品版权在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等方面的开发和运营权利,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代理业务范围描述:

  本协议所指代理及使用业务范围指,在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及电信网络运营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企业)所提供的通道和平台上,独家代理和运营乙方所享有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所有作品。具体作品见附件。

  乙方授予甲方之权利包括:

  1、 在互联网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在线浏览、播放、下载等)及增值电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性化回铃音、振铃音、IVR、WAP、短信、彩信、全曲下载、手机视频、手机内置等)上对乙方许可的作品独家进行开发和运营并就乙方许可的作品向第三方进行转授权的权利。

  2、 对基于乙方许可使用的作品进行翻录、翻唱、修改、改编、翻译等加工制作,对制作后的产品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 代理乙方在作品著作权或邻接权等权益受到侵害时向侵权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并进行诉讼的权利。

  甲方基于推广乙方作品的目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或授权合作伙伴在以下渠道使用乙方相关形象和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平面、电视及广播媒体、手机终端、音像制品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

  通过FLASH、MV、视频等形式进行推广。

  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专辑表面印刷或宣传单页等方式进行推广。

  在网络广告、媒体广告、推广活动中使用授权内容(含乙方照片、MV等)。

  使用乙方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进行发放。

  除此以外,甲方没有其他业务的代理及使用的权限和义务。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独家享有乙方作品在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方面的开发和运营授权,。

  2、甲方负责代理乙方作品在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方面的授权,并有权利代理乙方对侵权单位追究责任并进行诉讼。

  3、甲方负责对本协议指定代理及运营的作品制定出售价格及销售方式。

  4、甲方在行使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上的录音制作者权利时,不得擅自更改词、曲作者姓名,否则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和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为推广业务需要时,有权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相关渠道对乙方肖像及作品进行合理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对提供给甲方的作品拥有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词曲著作权、录音制品邻接权、表演权、影音传播权、网络传播权等),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授权内容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编曲、重制、录制、表演等在内的著作权和邻接权、表演权及其他相关的权利,乙方保证其拥有完全权利或已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有权授予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使用。甲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作品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如因授权不明引起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其所拥有版权的作品清单,详细注明所拥有的法律权限,如甲方在经营由乙方授权的作品时,因作品的著作权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其音乐作品在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方面的开发和运营,并授权甲方对侵权单位进行诉讼,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性文件。

  4、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前未将合作作品相关权利授权给任何第三方公司或组织或个人,同时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会再与任何第三方公司或组织或个人就其作品签订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合作协议。

  5、乙方对其作品版权或乙方本身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甲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得影响甲乙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6、甲方将乙方授权作品发布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参加甲方为推广此产品而举行的各项活动。

  7、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个人作品、个人资料、宣传照片等交给甲方。

  四、收益分配原则:

  1、双方商定,乙方所授权甲方的版权作品在增值电信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中进行分成,其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信网络运营商和SP等合作伙伴之分成以及坏帐、歌曲的推广费用、营业税等)后,甲乙双方将按照甲方:乙方=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2、甲乙双方结款时间为运营商或合作方与甲方结款后十五个工作日以内。

  3、甲乙双方约定在乙方应获得分成收入小于人民币壹佰元时暂不结算,待乙方应分成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壹佰元后,再开始首次结算。

  4、甲方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之分配收益所产生的各项税款由双方依中国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若在合作期内甲方遇第三人就授权作品、授权内容提出异议、主张权利,则甲方应于知晓该异议、主张后尽快告知乙方,在该异议、主张未解决之前,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款项。

  五、协议的期限与变更: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五年,以此类推。

  2、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调整。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创作、录制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合法权利音乐作品,乙方以授权歌单的形式增补授权给甲方,增补之授权歌单为本协议之附件,适用本协议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体现。

  5、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6、鉴于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项的实现有赖于电信运营商的密切配合,为此乙方同意,如因电信运营商方面的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二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复印件同样有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网硕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年度甲方产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8.市场零售价:每套___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内容

  (1)甲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乙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发出;

  (2)乙方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力和义务

  (1)加工流程中甲方只负责购买原料,乙方负责原料的接收和检验,然后按照聚酯和聚酯浆料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同时包装材料也由乙方自行购买,并制定成品的商标、商号,承担成品的.运输等全部事宜;

  (2)加工成品的各项理化指标均由乙方按照需方要求制定,同时做好在线监测和品质控制,并对产品质量和交货期负全部责任;

  (3)加工费按照每次购买原料的成本费由甲乙双方协商核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后,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 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协议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甲乙双方认同本协议为经济协作协议,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限和续签方案

  本协议自签订日期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长期合作需每年定期续签。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8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人: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定合同地点:

  签定合同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所做产品中部分部件(QTZ40、QTZ63(5610)、QTZ63A(5210)所有工作平台含护栏)委托乙方加工,现就加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加工内容与费用

  1.本协议涉及的一切加工部件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厂外自选场地,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及书面要求(另见技术要求附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制作委托加工部件,所需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付甲方的完工部件均应按甲方要求按台套捆扎整齐并作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油漆刮伤、防运输变形等)

  3.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加工部件均按9100元/吨计算加工费用,重量按甲方图纸表明的重量计算。价格调整按合同签订之日的市场钢材价格为基准,每上下浮动500元/吨,则加工费用相应上下浮动300元/吨。乙方应按每吨部件提供55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额部分开据劳务发票。

  二、双方责任权利

  甲方:

  1.甲方保证按协议约定结算加工费,每月上半月交付部件的加工费在下月25号支付至乙方账户,每月下半月交付部件的加工费在隔月15号支付至乙方账户,如甲方无故拖欠加工费用,超过 10天以银行当期贷款利率赔偿,无故不接受合格产品,乙方有权追加费用。

  2.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图纸技术、书面要求在甲方厂内验收部件

  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生产任务单生产,保证按时交货。

  2.乙方严格按图纸工艺生产,保证质量、自觉接受监管与检验,如因乙方制作不当而引发的产品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协议限期

  本协议暂定一年,自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_日,期满后,若双方有意延长外包加工期限,可另行协商再续签协议。

  四、其他约定

  1.双方保证共同的`利益和长期合作,对于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矛盾,双方应友好协商,对于无法调解的争执,可参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并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2.乙方如因生产进程延误,或因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向甲方作出赔偿。

  3.由于战争或自然灾害,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5.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客户配送桶装饮用水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甲方应具有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取得各桶装饮用水的《卫生许可证》,桶装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条甲方应根据本合同为乙方客户提供桶装饮用水的配送服务。

  第三条乙方客户直接与甲方签订桶装饮用水配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客户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条甲方提供饮水机,合同到期后退回。

  第五条合同期限: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

  甲方承诺其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级北京市的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品牌桶装水应保证是正规厂家生产,不经营假冒或劣质产品,否则,发现一桶假水赔偿十桶同样品牌的'合格水,并赔偿乙方客户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人为原因给乙方客户造成任何损害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客户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经营渠道证明及其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问题由甲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甲方定期为乙方客户使用的所有饮水机免费进行清洗、消毒、保养,时间为每三个月一次,若乙方客户临时提出需要清洗、消毒饮水机,甲方应按乙方客户提出的要求完成。

  第八条甲方需指派专人负责经乙方客户配送饮用水,在合同花期限内,甲方送水人员需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九条甲方应保证乙方用水,不得出现断水现象。每发现一次,甲方应按当日送水量的二倍向乙方客户给予补偿。

  第十条甲方给乙方客户提供桶装饮水用品牌,单价为________/桶。饮水机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需要每月15号以前向甲方结清上月饮用水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在送水服务当中,品牌桶装水没有出现质量问题,送水人员没有重大错误,乙方在合同未到期日,不能停止饮用甲方提供的品牌桶装水。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0

  招投标介绍信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委派本公司人员 代表本公司参加贵方的招标,该人员全权负责本公司的'所有投标事项,请予以接洽。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20xx年 5 月 23日

  介绍信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委派本公司人员郑洪滨代表本公司参加

  滨海新区20xx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汉沽友谊街(铁路口-大丰路)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招标文件中要求贵方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请予以接洽。

  投 标 人: 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章)

  20xx年2月10日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1

xxx:

  兹有xxxx有限公司xx,前往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17号加油站发卡网点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事宜,该由我公司授权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办理指定经办人,如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告知贵公司,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经办人身份证号:xxxxx

  经办人联系方式:xxxxx

 单位(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2

致:____________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授XXX代表我公司在贵单位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城区交通标志建设项目的投标报名等事宜。

  单位签章: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3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 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一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第三十二条 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三十三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应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三十五条 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

  第三十六条 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

  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立的帐户保密。

  第三十九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一条 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三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十二条 前条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四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上市申请。

  第四十四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同时又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十五条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第四十六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第五十条 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

  第五十一条 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二条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第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债券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安排该债券上市交易。

  第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报告、核准文件及有关上市申请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五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五十六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

  公司解散、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十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法暂停或者终止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第五十八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依法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法发行公司债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十九条 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十条 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者在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不具备其他上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取消其上市资格的,应当及时作出公告。

  证券交易所依照授权作出前款规定的决定时,应当及时作出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六十七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第六十八条 下列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十九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各项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条 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不得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一)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七十二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交易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三条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帐户上的资金;

  (四)私自买卖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七十四条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买卖证券。

  第七十五条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七十六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第七十七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5

  第一百五十七条 根据证券投资和证券交易业务的需要,可以设立专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业务规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专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的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二年以上经验。认定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六十条 专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者收费办法收取服务费用。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煤场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为做好煤炭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维护双方利益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交付方式

  1、乙方在甲方煤场提货,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货,确保甲方煤场不积压,不影响甲方生产。

  二、煤质要求(以甲方测试数据为准)。

  1、发热量5400多。

  2、挥发物含量在22%以上。

  3、灰分低于26。

  4、总含水量低于6%。

  5、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提货时及时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三、价格和金额

  1、基价210元/吨,含税及各种费用,约43元,合计253元。

  2、甲方应收取并支付税款和43元的.所有费用。

  3、价格应以自然月份为基础。如有变动,甲方应在当月25日或之前,将下月煤炭价格调整情况通知乙方。

  4、提供当地价格的增值税发票,基价200元,外加税率13%。

  5、提供资源补偿费的相关凭证。

  四、付款条件

  1、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10万元以上的预付款,然后甲方发货,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的煤款后,应开具收据,交乙方记账结算。

  五、定量测量

  1、以甲方电子秤称重为准,双方共同监控秤。并在称重单上签字。

  2、任何问题应通过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与国家相关法律如有不符,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七、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八、争议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及签字:

  乙方盖章及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7

  甲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国内神华集团有限公司100万煤炭吨业务提供居间服务。每吨大款7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规定,经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第一条:委托条款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要求,代表甲方与卖方就100万吨煤炭业务,努力促成甲方与丙方(即卖方)成功签订购销合同,此合同的签署是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实现的有力证明。

  第二条:时间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签订购销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约期也是本合同的履行期,具有同等时间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佣金条款

  1.支付标准:在主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物权转移后,甲方同意将主合同交易总吨数100万吨,以每吨人民币35元(完税后),汇入乙方提供的收款指定帐户或现金支付。

  2.支付时间:甲方与丙方签订主合同后,甲方向丙方交付当月提货单以后即将当月吨数佣金总额汇入乙方每位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现金支付。

  3.甲方同意并接受,根据乙方应收的劳务报酬费,使用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保密条款

  1.严格保密。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2.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资讯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主和相关资讯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货主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3.乙方不得把介绍给甲方的卖方又介绍给其他及其代理人进行另次交易或买卖。

  4.所有交易产生的`价格、收入、报酬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合作成功的客户。

  6.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7.本协议的有效性自动延伸,甲方凡与乙方介绍的卖方订单均为本合同的延伸,不得跳过任何一方,否则除如实支付佣金,还要追究违约方按佣金一倍的违约责任。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有实力进行本合同的交易,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佣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约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3.主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动生效

  4.本合同由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封死后分别发给每位受益人。

  5.本合同电签(传真,扫描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每吨人民币35元(税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委托书 篇18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联系煤碳用户,并协助其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生产能力及煤碳煤质化验报告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信息情况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一年内与乙方介绍的用户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供需方要求,将联系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二)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与用户的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与用户之间、用户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双方(甲方与用户)能够及时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条:佣金

  (一)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每签订一吨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元的佣金。

  (二)佣金按煤碳每月的定购计划,分期结清,应在用户每次与甲方结算后的7日内支付。

  (三)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四)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佣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用户不得进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编: 邮编:

  税号: 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