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信范文大全模板

时间:2025-07-16 12:18:27 实用文

投诉信是一种特殊的信件,写作时需要注意格式和内容。以下是旅游投诉信的范本,供您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更多相关信息,欢迎关注文书帮栏目!

旅游投诉信范文大全模板 篇1

尊敬的xx市旅游局:

  我们是来自xx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游客,我们一行5人于20xx—6—25日同xx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海外)签订了阿联酋6日游合同,约定行程、时间、团费、服务内容等详见合同。但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了事故,我们已通过百事通平台进行投诉,但无果,致使我们向贵部门投诉以下几点:

  一、我们要求退回xx海外多收取我们的团费550元/人。

  1、事由:在旅游过程中,我们发现同一线路、同一时段、同一服务内容,旅行社却执行着不同的取费标准,最低的5000多,较高的6300,我一行是6850,价差在10%以上,价目不透明,扰乱市场秩序,涉嫌欺诈。回国后经百事通平台进行投诉,百事通一个李姓人员,通过电话为67xxxxxx的电话答复我们说旅游属于买卖市场,政府部门没有具体规范,旅游局对价格没有指导价格。我们在报名时,旅行社承诺价格属最低,且越到后面价格越贵,不停催促我们尽早签订合同,但实际是,在我们之后报名的,价格却越便宜。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我们要求xx海外支付延误返程的直接损失1628元/人。其中包括当日的误工损失528元/人、深夜由成都找车返回xx的交通费500元/人、飞机延误的补偿金600元/人。事由:在返程时,在阿联酋的阿布扎比机场,一行旅客等待近16个小时,飞机被延误近10小时,xx海外没有告知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跟随我们的领队业务不过关,无法与阿布扎比的机场人员沟通,xx海外没有派出任何人与机场人员沟通处理,在阿布扎比机场也没有对游客做任何安排,所有人都非常着急,后游客中一位懂英语的人出面与机场人员沟通,让一行20余人飞回中国,但阿比扎比机场却只安排飞机送到成都,本来合同上的7月xx日下午2点至xx,变成了晚上接近11到达成都。按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36条37条,xx海外在发生意外时首先没有进行通知,然后擅自改变了旅游合同安排,我们要求按照细则予以追究法律责任。在旅游法中明确规定: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我们到现在,仍然不知当天飞机延误的缘由!旅游法第一百条规定,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到了成都,旅行社却未及时安排车辆送回xx,如果不及时送回xx,势必延误旅客第二天的急事,回国后经百事通平台进行投诉,百事通一个李姓人员,通过电话为67xxxxxx的电话答复我们说,当晚没有及时送回xx,是担心夜里车辆的安全问题,xx海外怕承担责任,故只能选择延误旅客的时间和事情了。我们一行人,只能选择自己找车返回xx,2000元一趟,车除驾驶员外还能坐四人,平均500元/人。飞机延误从夜间11:30至第二天的8:50近10个小时,按照航空公司赔偿标准,8个小时以上,赔偿600元/人。原本返回xx为xx日的中午1:55分,到实际到达成都时间为晚上11点,到达xx为凌晨2点。2—6点为上班时间,平均5000元/月,每月21.75天,每天230元,每天7个小时上班,每个小时33元,4个小时132元,下班时间为上班时间的1.5倍工资,共8个小时计396元,共528元/人。

  3、我们对海外的工作人员能力表示怀疑,竟然安排一个英语不通的人带队出国,我们要求对其服务资质进行清查。旅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取得导游证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旅游从业经历、语言能力,经百事通平台进行投诉,却答复说,只要政府部门有颁发领队证,就能领旅客出国,我们不知,国外领队与国内领队是否有区别?是否国内的'领队证就能在国外使用?旅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4、旅游法第一百条规定,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我们一行20人,在不同的旅游公司报名参团,却交给海外集团统一调配,供应给了成都的地接社,是否属于非法分包?

  5、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我们没有看到这份保险,要求查验。

  尊敬的xx市旅游局,望你们能重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利、大力打击不法旅行社的不法行为、建立以诚待客、公平交易、合理合法的良好旅游氛围、维护xx市旅游行业的声誉为感,谢谢!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印x女联系电话1xxxxxx107高新区

  冯x女联系电话13xxxxxxxx2

  邹xx女联系电话xx9xxxxxx66

  杜x女

  肖xx女联系电话xx8xxxxxx22

  被投诉单位:xx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百事通平台电话:

旅游投诉信范文大全模板 篇2

尊敬的xx市物价局:

  您们好!

  我们是来自xx省xx市一所职业技术学校07级的几十名学生。

  我们已于20xx年5月3日下午到贵局收费处,了解我们的母校“xx市国防学校”、“长征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但是贵局只查询到2008年“xx省国防军事学校”的收费标准,及2010年的`“长征职业学校”收费标准。贵局收费处建议我们直接到“信访室”举报,举报后,贵局要求我们补充材料,以便贵局调查及登记。经搜集后,以下是我们的补充信息:

  我们在学校里待了3年至4年不等,但我们发觉我们的母校一直变换名字,08年前,我们学校使用的名字为:“xx市国防学校”,自称为xx省国防军事学校的分校。08年之后,政府不允许国防办校,学校被更名为“长征职业学校”。09年之后,学校又打出“华海职业技术学校”的名字。我们的毕业证书上的学校落章为““xx市国防学校”和“长征职业学校”。

  保证金国家补贴学杂费装备费生活费保险体检费班费外联费实习车费办证费合计8503000930012005410180元/3年50200元/2年800/4次756元/4次260元收到的装备:迷彩服共2套(长短各1套),冬夏军装共2套,保温瓶1个,床上用品1套,口杯1个,饭盒1个,洗脸盆1个,毛巾1条。联系实习费用到达实习地交通费3年来,我们缴纳的费用名目繁多。3年我们大约共缴纳了学杂费等共计18000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第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三十七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它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至今,我们从没看到过我们学校的收费许可证,也没有把收费细则公布给我们学生看,我们怀疑我们学校存在违法收费的行为,故向贵局举报投诉,希望贵局:

  1、依法调查““xx市国防学校”和“长征职业学校”是否在贵局进行依法申请收费许可申请?是否存在违法收费的情形。

  2、现时学校仍然在运作,希望贵局同时查证现时收费情况是否合法。

  3、由于同学众多,为方便传达,烦请贵局以书面回复我们此事的处理结果。

  20xx年xx月xx日

旅游投诉信范文大全模板 篇3

  事件起因:20xx年10月30上午八点大大小小2人抵达海口,入住滨海大道凯风酒店1118号房间。一本地朋友带来一张旅游宣传单张,并帮我们联系了宣传单张上的业务人员安刚(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10:30左右我们与安刚在凯风酒店1118号房签定了一份旅游协议,并交款400元/2人,报名参加海口—三亚三天两晚的纯玩旅行团。签定协议时,安刚先生不愿写明详细行程,以防万一,大大小小还是请其简明扼要的写一下。因对朋友的信任及前面的行程结束后我们还想在海口多玩几天,仍需参团,所以当时没有索取发票。谁知,旅行途中发生了极不愉快的事情,致使我们必须向贵部门投诉以下几点:

  一、导游素质低下、态度恶劣。

  10月31日7:30我们至新港码头上了一辆车牌号为“琼B03760”的旅行大巴,9:30左右车开动后见到我们此行的导游王洋(联系电话:xxxxxxx)。

  1、无导游证。

  途中发生不愉快后,旅行团团员要求王洋导游出示导游证,从始至终其未出示导游证,只是左顾而言他。

  2、讲解稀少,不主动。

  一路上王洋导游的讲解极其稀少,应旅游团员的请求,王洋导游才开口说:下一站是xx地,某地如何,请大家耐心等待。并在向大家介绍海口市区情况时,街道名报错。一些只能在车上观赏的景点,在即将到达时应事先提醒游客,王洋导游却未予提醒。

  3、带“亲属”同行。

  同行之人中有王洋导游的“妻子”。大大不能确定其身份,因刚上车时那女子说她与王洋导游是刚认识的;在同行一段时间后因需调解王洋导游与团友之间的冲突,该女子出面声称其是王的朋友;而在第三天,王洋导游曾向大家说该女子是其“老婆”,让人难辨真假。途中王洋导游讲解甚少其声称是嗓子问题(似乎有些沙哑,但与团员争吵时,却也中气十足),而一路均与此女子说说笑笑。另我们团成员27人,不含此女子。该女子吃饭住宿均与导游王洋一起。

  4、无端增加收费。

  10月31日晚入住兴隆“金新山庄”时,导游王洋要求旅游团员每人交纳120元的旅游基金,不交钱的`人不给安排住宿。晚上19:00已到达金新山庄,20:30之后有团员忍受不了旅途的劳累,交了钱才开始入住。大大小小2人还有浙江温州来的6位老人在一再提出抗议后,王洋导游同意降价,于是21:40,大大小小交了120元,6位老人交了240元之后才安排住宿。(每人每天20元,大大小小参的是3天两晚的团,交20x3x2=120元;6位老人参的是2天一晚的团,交20x2x6=240元。不知这20元的标准源自何处)

  5、抛开游客,提前下车。

  王洋导游与其夫人在尚距海口约半个多小时路程的路途中下车,并没有尽其义务陪游客走完全程。

  除以上主要问题外,另一些小问题一并提出。

  1、转团未通知游客。途中与团友交谈时才得知有报名参加“中国青年旅行社”,有参加“中国旅行社”,还有其他一些旅行社。而承接此次行程的旅行社我到最后未得到答案;

  2、时间安排不到位。安刚通知我们10月30日早7:30在酒店门口等车即可。而事实是7:30我们在酒店门口等车不至,由安刚带我们走到新港码头上车,并等到9:30左右才开始此次游程;11月1日在大东海约定集合时间12:00,车不至,等至12:30分;

  3、降低住宿酒店的星级。签定协议时,业务安刚注明了是三星级宾馆。而11月1日在三亚入住的宾馆“南方海韵酒店”根本没有所谓的星。

  附件:

  1、旅游参团协议书;

  2、宣传单张正面;

  3、宣传单张反面;

  4、10月31日住金新山庄发生纠纷时大大手写的经过和团友的签名及本次旅行团各团员的联系电话;

  5、各工厂参观证及导游加收旅游基金收条。

旅游投诉信范文大全模板 篇4

  一、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者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四、具体赔偿要求。

  五、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传真、机船车票、门票、凭证、发票等。

  写投诉信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如实的反映情况,根据199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者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四、具体赔偿要求。

  五、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传真、机船车票、门票、凭证、发票等。

  另外,投诉者应该按照被投诉者数提出诉状副本,并依法在投诉过程中提供新证据。旅游投诉是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手段,是旅游管理机关处理旅游质量等问题的行为。(完)

旅游投诉信范文大全模板 篇5

致:xx市旅游局

  本人与xx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CGZLxxxxxxxxx)20xx年03月9日的—3月17日(埃及经典8天天猫双11的特价),订单号:10067xxxxxx,共4位,网上支付xxxx元。在埃及旅游期间,地陪导游把旅游合同的6天(不计来回飞机2日)内的5日行程随意更改,让客人掏钱自费,不让客人休息,与客人吵架,敷衍讲解,多次强迫客人签名更改行程等等,态度十分恶劣!

  现在旅游局监督下,请xx旅行社按照相关规定赔偿部分旅游款项、自费款项并作出书面道歉,理由如下:

  一:关于旅游合同被强行更改

  本人收到的网上天猫电子版行程、门店纸质行程和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均为一致,清楚列明埃及8日全程旅游线路和参观时间。但是,地陪导游在没有不可抗力因素下,全程强行性、临时性地更改多日行程,属于严重毁约行为。

  行程第一天,在经历长达12小时飞机,客人已十分疲倦,刚上大巴车还未够五分钟,地陪导游就让司机把车停靠一旁并开始半小时的游说亚历山大行程,怂恿客人自费75美金/人,必须让全部客人交齐款项签名后才开车!亚历山大行程从来没有出现在xx任何纸质文本中,并不是旅行社推荐的自费项目!而当天参观亚历山大图书馆外观(不要钱的)、还在维修的夏宫花园外观(不要钱的)。地陪导游强迫性地更改

  行程,借用亚历山大名气,利用xx的正规行程去欺骗消费者(正规行程参观景点为庞贝之柱和古希腊罗马圆形剧场),参观内容完全不符,严重损害xx品牌形象,领队(张xx)在地陪导游更改行程时,没有告知客人相关权利,只顾着收钱。“如有一名客人不去,都需按照原行程执行,而且你们是在纸上签名的。”这是她在行程第四天晚上才跟我说的话。行程第1、2日客人集体交款所签名(不是每个人都有签)的纸质文件,签名时并没有填写行程内容、收款价钱、人数、时间,事后客人想看纸质文件,领队拒绝!索取发票,领队、导游拒绝!(其他客人可作证、有录音)。根据《旅游法》第九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一百条,导游强迫变相更改旅游合同,不收钱不开车的恶劣行为,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二),旅行社需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75美金/人。

  第二:关于自费项目与合同不符

  行程第二天,凌晨6点出发坐6小时车程前往红海,途中地陪导游又要更改行程,在几名客人据理力争的情况下才让他按照原来行程进行(有录音)。然后他又游说我们自由活动当天的`自费项目要按照人数多才能参加,太少人就不作安排。为此他把沙漠游安排在当天下午,让客人一到红海的酒店就要狼吞虎咽吃午饭,接着就出发沙漠游。因为导游连续更改行程时间,让客人连续三天没有休息。旅行社合同清楚写明沙漠游时间1:30-18:30(约5小时),他却说沙漠热,要我们3:30出发,但是6:30点就回到酒店吃晚餐(约3小时,有录音)!自费项目时间

  出入太大!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八条,旅行社需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即140美金/人)。

  此期间,我在入住酒店的信息处问价沙漠游,报价仅为60埃磅(大约为57元人民币),xx收取我们70美金/人,收费差异令我们对xx十分失望。这个本是旅行社和酒店报价高低的问题,哪知地陪导游还居责问我为什么要去问酒店!不准我告诉其他人!还在大巴车公然与我吵架!最后导游把所有行程压缩在最后一天半内完成,敷衍讲解,黑脸对客人,有客人问他为何不高兴不讲解(有录音)。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九条,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即350元/人)。

  一向以来,xx作为广东旅行社的优秀代表,我和家人多次参加旅游并且很满意的。这次,旅行社精心安排的行程路线让他毁于一旦,狮身人面像更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个景点才能看到,一个完全背光黑脸的狮身人面像毁了我所有照片,更是这次恶劣旅行的真实写照!

  第三:关于购物点

  首先,本人并没有签名同意增加购物点。在网上收到确认书内显示:“旅游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客人同意选择前往购物场所莎纸草画和香精店,全部时间约2小时。”但我们导游和领队根本不按照时间规定,让我们逗留足足停了3个小时多,多次要求离开无果,必须等团里面的客人买够了数量才能走!完全取代了客人自由活动的时间,要知道看狮身人面才2个小时而已!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三),旅行社需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即700元/人)。

  第四:关于午饭

  行程写明含12正餐5早餐,红海6小时回程的午饭是在酒店提前打包的所谓餐盒,只有三个小面包和一罐饮料!面包过期,坚硬如石头根本无法下咽!行程里也多次吃不饱!全部人在车上都很有意见。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八条,旅行社需承担3次餐标的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即180元/人)。

  经以上种种,xx与本人签订的旅游合同已经严重毁约,导游更改行程让客人生病、遭受白眼、经历吵架,伪造确认书等事件。本人要求:xx市旅游局对广之旅进行监管和处罚,并要求xx退回2xx美金/人、人民币1230元/人。

投诉人:xxx

  日期:20xx年5月12日